脸书指「蝴蝶姬」新加坡卖淫 摄影师判赔15万

脸书指「蝴蝶姬」卖淫,摄影师判赔15万元。图为资料照。

社会中心台北报导

穿内衣拍摄手机性感开箱文而爆红的女模「蝴蝶姬」Rica,因有意隆乳找上林姓摄影师帮忙介绍诊所,双方以拍摄露点照换优惠价隆乳当条件,协调破局后,林在脸书指称她到新加坡人肉市场捞钱、像谢依涵一样心狠手辣,新北地院民事庭判决林必须赔偿她15万元,全案可上诉。

▼ 蝴蝶姬Rica与萨摩耶冠军犬「胖虎」。(图/Rica提供)

Rica指控,林姓男子答应帮她拍摄隆乳手术前后的上空露点照,换取优惠价格隆乳,没想到最后照片都还没拍,双方就闹上法院。Rica去年受访时表示,「他不只说我像谢依涵,还说我欠他钱,我根本就没有欠他钱,然后他说我骗他,我根本就没有骗他。」

本案刑事部分,新北地方法院去年10月间宣判法官认为这些文字内容无法证明真伪,也跟公众利益无关,依诽谤等4罪判林男拘役120天,可易科罚金12万元。

民事部分,法官认为,林男在网路PO文「她为了没有钱,她跑去新加坡酒店卖春」等语,除指称原告想靠隆乳拍裸照海捞一笔,再去变脸之企图,及原告曾到新加坡卖春行为外,并以「贱女人」、「心机很重、恩负义的人」、「神经病」、「可恶的女人」等语形容,明显对原告造成贬抑,但审酌林男收入不如Rica,将30万的求偿金减为15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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