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仲卖房装摄影机 录到弟媳嘿咻小王 绿帽夫却得赔15万

房仲卖房摄影机 录到弟媳嘿咻小王 绿帽夫却得赔15万(示意图/达志影像)

新北市一名男子阿光化名),打算出售一间套房,因此委托身为房仲的姊姊帮忙,某次查看套房状况时,发现「有人」的使用痕迹,阿光猜测可能与妻子关系,便要求姊姊偷装摄影机,结果真的录到妻子偷吃,但阿光却得赔偿妻子15万元。

根据判决书指出,阿光妻子小幸(化名),表示该间套房是自己的财产,并委托房仲大姑帮忙销售,同时将套房磁扣钥匙交给对方,小幸指控,2018年1月20日,大姑受阿光指使,在房里偷装针孔摄影机,录下自己非公开言论以及活动,严重侵害隐私权,因此提告阿光、大姑、还有房仲公司连带求偿100万元。

对此大姑反驳,会安装摄影机,是因为发现没人住的套房,却有使用痕迹,阿光才会要求她安装,只是想抓出是谁进出套房,想不到意外录下小幸偷情画面,认为弟弟因为妻子偷吃,精神上相当痛苦,就算侵犯隐私权,希望可以降低求偿金额

新北地院审理此案时,认定阿光、大姑怀疑小幸出轨,决定装设镜头,偷窥对方在房里一举一动,已侵害隐私权,依共同犯违法监察他人通讯罪,各处有期徒刑3月、缓刑2年;且夫妻婚姻不忠,不代表配偶必须接受全盘监控,因此民事判2人赔偿15万。至于房仲公司,法官认为公司既未证明其选任,及监督被告员工职务之执行已尽相当之注意,或纵加以相当之注意,仍不免发生损害,须负连带赔偿责任,可上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