連鎖餐廳分店員工換瓦斯釀火災觸法 獲緩起訴處分
有「被牛肉面店耽误的豆花店」之称的某连锁餐厅龙潭分店,今年7月间某午正准备晚餐食材时,发生瓦斯外泄,喷飞脱落的瓦斯管线碰到火源引燃大火,造成厨房南侧0.15坪烧损,肇祸谢姓员工依公共危险罪送办,桃检侦结,予以缓起诉并支付公库3万元。
处分指出,46岁谢姓男子是某连锁餐厅位于桃园龙潭区北龙路分店的员工,今年7月14日下午4点32分,执行晚间营业备料的前置作业时,先在厨房内面煮区开启瓦斯,随即到汤煮区开瓦斯炉时,发现瓦斯用罄,于是在工作台旁更换瓦斯桶的过程,却意外造成瓦斯外泄。
谢男又因更换过程中,瓦斯管线喷飞脱落,碰到面煮区的火源意外引发火势,造成厨房南侧墙壁明显火烧痕迹、放在南侧物品有局部严重受热、变色、碳化及烧熔等情形,烧损约0.15坪大小面积,谢男事后遭警方依公共危险罪送办。
检方侦查时,谢男坦承不讳;经查本件根据被告所述、火灾原因调查鉴定书及所附现场照片,发生地点的厨房南侧墙壁、物品因火灾受有轻微烧损,未发生房屋结构严重烧损毁塌情形,也吴失去遮风避雨及存放物品建筑物效用,仅南侧物品因此烧损,失去原有功能,被告所为触犯刑法175条第3项失火烧毁建物或住宅等以外之物罪。
检察官审酌,被告犯后自白犯行,态度尚佳,且根据火灾原因调查鉴定书可知,本起火灾未造成人员伤亡,也未延烧至其他住户,相信被告历此侦查程序,当知所警惕并深切反省,认以缓起诉为适当;缓起诉1年期间,向公库支付3万元。
某连锁餐厅龙潭分店今年7月14日下午厨房准备晚间营业食材,谢姓员工更换瓦斯不慎外泄,喷飞管线碰到火源引发大火,谢男依公共危险罪送办,桃检侦结,认以缓起诉处分适当,缓起诉期间1年,谢男应向公库支付3万元。瓦斯引燃火警示意图。记者陈恩惠/翻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