恋物癖男偷鞋自慰 和解换撤告
李姓男子潜入大楼,从侯姓女子的鞋柜取出一只高跟鞋,对着自慰后,射精在高跟鞋内,再将鞋放回鞋柜,被依侵入住居、毁损罪起诉。台北地院审理全案,李和候女和解赔偿2万元,并捐3万元作公益,换取候女撤告,法官依法判决李男公诉不受理。
检察官指控,今年6月23日下午5时45分许,38岁的李姓男子尾随一名陌生人潜入台北市民生社区一栋大楼内,他在4楼的楼梯间,先窃取侯姓女子的一只高跟鞋,闻了闻高跟鞋的味道后,再手淫射精在高跟鞋内。
大楼曾姓总干事从监视器画面察觉李的行径,向松山分局报案,警方循线逮捕李移送法办。鞋主候女对李提出毁损、侵入住宅告诉,李被检察官声请简易判决处刑。由于审判中李认罪,并向候女道歉及赔偿和解,侯女因此递状撤回对李的告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