恋物癖男偷鞋自慰 和解换撤告

李姓男子潜入大楼,从侯姓女子鞋柜取出一只高跟鞋,对着自慰后,射精在高跟鞋内,再将鞋放回鞋柜,被依侵入住居、毁损罪起诉。台北地院审理全案李和候女和解赔偿2万元,并捐3万元作公益,换取候女撤告,法官依法判决李男公诉不受理。

检察官指控,今年6月23日下午5时45分许,38岁的李姓男子尾随一名陌生人潜入台北市民生社区一栋大楼内,他在4楼的楼梯间,先窃取侯姓女子的一只高跟鞋,闻了闻高跟鞋的味道后,再手淫射精在高跟鞋内。

大楼曾姓总干事监视器画面察觉李的行径向松山分局报案警方循线逮捕李移送法办鞋主候女对李提出毁损、侵入住宅告诉,李被检察官声请简易判决处刑。由于审判中李认罪,并向候女道歉及赔偿和解,侯女因此递状撤回对李的告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