欧吉桑版李宗瑞!连女儿同学也下手 捡尸9女称遭仙人跳
▲李宗瑞「欧吉桑版」判刑,强制性交罪判18年。(图/东森新闻,下同)
台北市一名林姓机电公司老板2年前被控下药迷奸公司女员工和酒店小姐,甚至连女儿同学也遭猥亵摸胸,至少有9名女子受害,犯行如同李宗瑞翻版。但他坚持不认罪,还不断强调自己遇到「仙人跳」,法院一审判他25年徒刑、二审依强制性交、加重强制性交、乘机性交、妨害秘密等罪重判18年徒刑。
法院判决指出,林男遭指控在2013年7月时,,要女员工陪同拜访客户,却在一瓶巧克力牛奶下药,趁被害人喝下意识不清之际带往汽车旅馆性侵得逞,被害人愤而报警后,也让林男的恶行曝光。
检警在林男住处查获不少药品,还在他电脑内发现和多名女子的性爱影片,不但日期、名字分类,甚至还以「下药插穴」取名归档。检警调查他从2010年就开始犯案,除了有3名女员工遭迷奸,另有4名酒店女公关也遭他毒手,事后检警找上门时,她们才得知自己遭迷奸偷拍,当场情绪崩溃。
除了3名女员工和4名酒店小姐之外,该男子女儿的同学,去年到他家留宿时,竟然趁2人熟睡时,不顾女儿就在一旁,伸手猥亵女同学胸部还自拍。事后男子否认性侵,辩称是合意性交,拍摄影片也是经过对方同意。
检警发现,被害女子一共有9人,也根据林男在电脑内的档案分类,一一找到被害人。其中一名遭偷拍的陪酒小姐表示,自己遭性侵当天就是陪酒,但醒来却已经在饭店内,自己完全不知怎么离开店家的。她向林男求偿身体、贞操权和隐私权等共120万,高等法院判准。
另外在刑事部分,林男坚称自己遭仙人跳,但法院认为他狡辩,二审依强制性交、加重强制性交、乘机性交、妨害秘密等罪重判18年徒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