劣等印尼、越南茶混充高档台湾茶 不法集团海捞上千万

调查局会同食药署及台中市政府卫生局,前往台中市黎明路该茶叶公司进行搜索。(航业调查处高雄调查站提供)

台中市张姓男子长期以低价从印尼、越南等进口境外劣等茶叶,重新包装蒙骗以台湾「杉林溪」、「阿里山」、「梨山」等地茶叶,以每台斤800至1200元不等销售,从中牟取暴利。调查局航高站获报,现场查扣印尼、越南茶叶总计1339.8公斤,预估不法获利已逾千万元;将张姓负责人等三人,依违反食品安全卫生法、刑法诈欺及商品虚伪标记等罪移送法办,全案并扩大侦办中。

调查局于搜索茶业公司现场,查获来自印尼、越南的境外茶。(航业调查处高雄调查站提供)

航业调查处高雄调查站副主任李青宪说,航高站去年接获民众检举,指称在台中市黎明路一家茶业公司,以境外茶混充台湾茶销售。调查人员即购买该公司市售梨山茶,送请行政院农委会茶叶改良场鉴定,经DNA鉴定结果,该等茶叶确属非台湾产地的「境外茶」,即报请台中地方检察署检察官指挥侦办。

调查局于台中市黎明路搜索茶叶公司司,现场查扣的境外茶叶。(航业调查处高雄调查站提供)

航高站于今年3月8日持台湾台中地方法院核发的搜索票,会同食药署及台中市政府卫生局人员,前往台中市黎明路的茶叶公司进行搜索,现场查扣印尼、越南茶叶总计1339.8公斤(约 2233 台斤),并约谈张姓负责人、黄姓男员工及上游厂商陈姓负责人等 3人到案。

高雄调查站查出张姓负责人,长期从事茶叶买卖,以每台斤新台币300至320 元不等价格,购入印尼等境外茶叶,并使用「杉林溪」、「阿里山」、「梨山」及「鹿谷」等,易使消费者误认为系「台湾茶」字样进行包装,再以每台斤800至1200 元不等价格,贩售给台湾及大陆地区消费者,多年来预估不法获利已逾千万元。

调查局查扣该茶叶公司,从境外购入混充台湾茶1300 余公斤茶叶。(航业调查处高雄调查站提供)

李青宪强调,负责人张男涉有违反食品安全卫生法、刑法诈欺及商品虚伪标记等罪,检察官谕知5万元交保候传,并指挥调查局航高站持续扩大侦办。调查局为维护台湾茶之声誉及市场秩序,将持续追查该类境外茶混充台湾茶不法案件,替民众食安把关,确保国人健康安全及消费者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