越南茶混充杉林溪、鹿谷及阿里山茶 2男被起诉

专案小组于仁爱乡制茶场、草屯镇茶行搜索,扣得越南茶混台茶之茶叶物证。南投地检署提供

不肖业者将越南茶混台湾茶后,再分装成「阿里山高山茶」等茶品对外贩售。南投地检署提供

南投县林姓、杨姓民众以越南茶叶混充「杉林溪台湾茶」、「鹿谷乌龙茶」及「阿里山高山茶」对外贩售,经专案小组持南投地方法院搜索票,去年底在林姓民众经营的制茶场、杨姓民众经营的草屯镇茶行搜索,扣得混充茶叶116包(每包150公克)等物证,检方13日侦结,依妨害农工、诈欺等罪提起公诉。

检方指出,北市政府卫生局去年9月17日抽验发现一家公司贩售的「杉林溪台湾茶」、「鹿谷乌龙茶」及「阿里山高山茶」等茶品,经农委会茶改场鉴别「含有境外茶」成分,透过「加强打击境外茶混充台茶案件协调联系平台」 去年11月函转南投地检署成立专案小组侦办,锁定仁爱乡春亿制茶厂林姓业者与草屯福联达茶行杨姓老板。

专案小组调查发现,福联达茶行杨姓老板前年10月起以每台斤125元购入越南茶后,分装成「杉林溪台湾茶」、「鹿谷乌龙茶」等茶品,产地皆标注「台湾」等字样,再以每台斤700元至1300 元价格对外销售。

春亿制茶厂林姓业者明知福联达贩售越南茶,以每台斤480元购入90台斤越南茶混台湾茶后,再分装成每包150公克的「阿里山高山茶」,贩售给北部的受害公司。

检方认为林姓、杨姓被告伪造浓特产品出产国之标示,用以诈骗民众,已触犯妨害农工、诈欺等罪嫌,提起公诉。检方强调,境外茶混充台茶案件将从严侦办,绝不宽贷,以维护茶农的心血结晶,及保护爱好台湾茶的广告消费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