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投 越南茶冒充台湾茶获奖 茶农判4个月
杉林溪茶是台湾知名的茶产区之一,竹山镇农会为了鼓励茶农产制高级茶举行「杉林溪优良茶评鉴」。(杨静茹摄)
南投县竹山镇茶农陈惠专2021年初以每斤300元、购买30斤越南茶充当台湾茶,参加竹山镇农会举行的「杉林溪春茶竞赛」获评比为「二朵花」,他将20盒得奖茶以每斤600元卖给不知情茶行,遭抽验检出为「境外茶」,南投地方法院23日将他依诈欺取财罪判处有期徒刑4月,得易科罚金。
茶农陈惠专明知竹山镇农会举行的春茶竞赛须缴交台湾茶,他却向进口商购买30斤越南茶,再以女儿名义报名参加新品种组竞赛,该批越南茶经评比获「二朵花」。
判决书指出,陈惠专审理时辩称,他向进口商购买时不知道是越南茶,对方指称是瑞里茶,以每斤500元买入,「主观上不知道为境外茶」,还强调「若想蒙混过关,不会全部使用越南茶参赛」,矢口否认有诈欺取财、贩卖虚伪标记商品。
但进口商证称,当时陈到店里结算货款,对越南茶有兴趣,试喝后觉得不错,并表示要买30台斤回去试卖,他以每斤300元出售,对方将箱子留在店里,只取走箱子里的茶叶;进口商强调,进口茶在纸箱上贴有进口凭证,一看就知道是越南茶,且他也有诚实告知。
南投地院认为,显然陈知悉买的是越南茶,农会因获「二朵花」得奖茶,而以每斤850元收购1斤;陈还将该批茶叶包装标示为「杉林溪、乌龙茶竞赛」、「产地:台湾」,卖给茶行20盒,显然是施用诈术使农会、茶行陷于错误而付钱。
法官审酌陈参与竞赛多年,理当恪守相关规范,虽否认犯行,但已与被害农会、茶行达成和解并赔偿,依犯诈欺取财罪处有期徒刑4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