邻居7台脚踏车堵电梯口 总干事「改堆逃生梯口」她傻眼

一名网友脸书爆料公社发文,指邻居7台脚踏车电梯口,向管理室反应后,总干事的解决方法竟是将脚踏车改堆逃生梯口,让她好无奈。(照片截自《爆料公社》)

虽然公寓大厦管理条例明文规定,公共空间禁止堆放杂物,但遇上「整个公共空间都是我储藏室」的邻居,真的让很无奈。一名女网友抱怨,邻居一家4口住60坪大的楼中楼,竟然将7台脚踏车堵住电梯口,反应之后,总干事想出的解决之道,竟然是移到紧急逃生口放,让女网友超无奈。

一名女网友在脸书《爆料公社》发文,表示所居住的大楼一层两户,隔壁房客是一家4口,先生长期出差,大部分是妈妈带两个小孩,且他们住的是「楼中楼外加天台,有60多坪大」,让原PO相当不解,为何东西还会多到放不下,占据公共区域电梯门一打开,就被邻居家「7台脚踏车挡住去路」。

原PO表示,向管理室反应后,天才总干事想了「折衷」办法,把这7台脚踏车搬到紧急逃生口去。不过脚踏车移走,邻居竟又搬出其他不用的私物杂物来堆放,让原PO好无奈:「总干事懦弱不愿处理这种事,请问我该如何解决?向哪个单位投诉?」。

网友纷纷回应「报1999消防局处理,到实管委会和总干事都逃不了了!」、「挡住逃生跟消防通道,非常不ok耶....」、「7台脚踏车,是怎样,马戏团之家吗??一脚骑一台吗?」「工务检举~他们会先劝说.再度检举40000起跳!」。

根据「公寓大厦管理条例」第16条第2项规定,「住户不得于私设通路、防火间隔、防火巷弄、开放空间、退缩空地楼梯间、共同走廊防空避难设备等处所堆置杂物、设置栅栏门扇营业使用,或违规设置广告物或私设路障停车位侵占巷道妨碍出入」。

经制止而不遵从者,除可依法处4万元以上、20万元以下罚锾,还能连续开罚;若造成他人跌倒受伤,不仅恐被诉「过失伤害罪」背负民、刑事责任外,引发灾害涉及妨碍人员逃生避难及影响消防救灾者,更将依公共危险相关责任依法究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