绿岛货轮盗运「17块珊瑚礁」!他拿布盖住一大篮…被逮瞎喊:我不知道违法
台东县绿岛乡4日上午传出货轮盗取珊瑚礁!海巡署东部分署第一三岸巡队绿岛安检所执行「大O1号」货轮出港检查时,有海巡人员发现其中一个货柜中,有一个塑胶篮用布料掩盖着,打开一看竟藏有大、小珊瑚,合计共17块;目前全案将依渔业法函送台东地方法院检察署侦办。
第一三岸巡队表示,经海巡人员抵达现场后,查看「大O1号」货轮货物检查表,均未有申请运输珊瑚相关纪录,当场实施查扣,现场1名梁姓民众表示,该批珊瑚是自己的,因近日绿岛南寮渔港码头工程整修,期间发现吊起的损坏消波块上有附着该批珊瑚,随手就取下,再利用货轮运回台东家中使用,他表示因对于相关法令不熟悉,才会不慎做出上述违法行为。
第一三岸巡队呼吁,台东县政府于87年11月9日公告,依渔业法第四十四条第一项第一款,为保护台东县本辖海域渔业资源及渔场环境,自公告日起辖内自高潮线以深至距岸12浬内(含绿岛、兰屿)海域,禁止采捕珊瑚(含珊瑚礁),若违反上述事项将处以3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并科新台币15万元以下罚金,请国人勿以身试法,共同维护台东地区永续海洋生态环境及资源保育;另外,民众如有发现上述行为,请立即拨打海巡署服务专线118,海巡人员将立即派员协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