绿岛乡民代表郑姵辰「保位」成功 当选无效逆转胜

绿岛乡民代表郑姵辰当选无效之诉,一审败诉,上诉二审改判胜诉,成功保住职位,全案定谳。(摘自郑姵辰脸书/萧嘉蕙台东传真)

台东县绿岛乡民代表郑姵辰2022年连任成功,却因陈姓、邓姓民众选前迁籍,被认定为「幽灵人口」,涉嫌妨害投票,遭台东地检署提起公诉及当选无效之诉,一审刑事判决妨害投票无罪,民事判决当选无效;郑不服上诉,二审改判胜诉,成功保住职位,全案定谳。

郑姵辰2022年参选绿岛乡民代表选举,挑战4连霸,所属第1选区同额竞选3选3,郑以284票居次当选,遭控为求当选,涉嫌以虚伪迁徙户籍的方式,使陈姓、邓姓民众取得该选区投票权,台东地检署认定有妨害投票罪嫌,提起公诉及当选无效之诉。

陈姓、邓姓民众均辩称老家在绿岛乡,为了享有绿岛居民船票、机票优惠补助,以及领取绿岛乡疫情相关补助金,依发放规定于2022年2月28日前迁移户籍回乡,且直至发放日仍在籍。

郑姵辰也表示,她与陈民为远亲,听闻领取补助之需,才答应陈、邓迁入她丈夫的户籍,且她从政多年、票源稳定,在同额竞选的情况下,无须找幽灵人口投票。

台东地方法院刑、民事一审判决结果先后出炉,刑事妨害投票获判无罪,但民事当选无效败诉,郑姵辰不服判决结果,提起上诉。

高等法院花莲分院认为,有数百万人因就业、就学等因素未实际居住于户籍地,另有为子女学区、社会福利、保席次或其他因素迁籍而未实际居住,因此必须证明郑姓当选人与陈姓、邓姓虚迁户籍者,有使郑当选的意图。

二审判决撤销一审判决,并驳回台东地检署的当选无效之诉,不得再上诉,全案郑姵辰胜诉定谳。郑姵辰表示,虽然尚未接获判决书,但已接获律师告知,她将全心全力不负绿岛乡民的支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