旅馆环评下放惹议 环境部喊卡

图为环境部环评大会。(本报资料照片)

环境部修法大转弯!原本涉及环境敏感区位的观光旅馆由环境部环评大会审查,其余给地方政府处理,但环境部日前修法,拟将所有旅馆开发案交地方审议,外界忧心审查放水,环境部昨取消上述规画,但仍维持将30公顷以下太阳光电开发案的环评审查权限下放地方政府,专家直言,此举只是助长地方首长、头人索求回馈金,恐使赖政府再生能源2030年30%无法达标。

环境部10月预告修正环评法施行细则,调整部分开发行为环评主管机关的环评审查、监督权责。环境部环境保护司代理副司长吕雅雯解释,原本草案规画,明年7月起将所有旅馆开发案交给地方审议,现因外界有诸多疑虑,环境部暂不修正,未来涉及环境敏感区位的旅馆仍然交由环境部审查。

不过,她表示,本次草案仍规画将渔港、学校、太阳光电开发案交予地方政府审查,举例来说,根据现行规定,太阳光电开发案皆由环境部审查,草案则要求在山坡地的太阳光电开发案,只要开发面积小于30公顷,就予地方政府审查,这段期间持续搜集各界意见,预计12月召开研商会,希望草案明年7月上路。

前环保署副署长、环境律师詹顺贵则指出,环境部修法理由是统一交由地方审查较一致,但地方政府只会为了当地发展放水,中央环评案太多、人力不足也不该是理由,应从改善审查效率、调配人力着手,无论如何都不该弃守敏感区位。对环境部取消上述修法,他给予肯定,但仍无法解决其他问题。

詹顺贵直言,将30公顷以下光电开发案环评交地方,将是再生能源的大灾难,这几年光电业者饱受地方政府无理要求回馈金,被地方头人、黑道索贿,早已苦不堪言,地检署更已侦办起诉不少乡镇长、议长、议员、乡镇代表,将光电环评权限下放地方,只会更让光电业者投资却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