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经之声-新版欧盟分类法 支持企业转型活动

新版欧盟分类法进一步制定更细致的决策,并为整体经济的环境转型提供更广泛的支持。图/美联社

备受全球金融界关注的《欧盟分类气候授权法》(EU Taxonomy Climate Delegated Act)已于今(2022)年1月1日正式上路,作为指引欧盟各企业经济活动符合欧盟「永续分类标准」之ESG依据。但比较挑战的地方是,外媒指出,部分投资者及银行对于欧盟永续分类法能否真正发挥导引资金作用仍有疑虑,因为估计能符合「纯绿」经济活动之投资组合恐未达5%。

有鉴于此,负责规划永续分类法的欧盟永续金融平台(Platform on Sustainable Finance)于2022年3月提出「扩充环境分类法:关于支持永续转型分类法扩充选项之最终报告」,松口说明欧盟永续分类法拟将扩充涵盖更多的转型活动,并增加低度环境影响经济活动;因此,分类法将不再只是绿色/非绿色经济活动二分法。

新版欧盟分类法仍然以现行永续分类法针对「环境目的实质贡献」、「无重大损害」所订定的技术筛选标准为基础,并以红绿灯方式划分成不同等级的经济活动,绿灯代表对环境永续性「具实质贡献」,红灯代表该经济活动严重危害环境且应汰除,黄灯则代表目前表现还在中间程度,或虽有危害但仍可进行转型的经济活动;另外,还有不属上述三类,对环境永续性不会做出重大贡献或重大损害之活动者,归类于低度环境影响经济活动,如专业、科学和技术活动、教育活动、住宿式照护活动,该类活动约占所有经济活动30%。

现行欧盟分类法架构下之「永续经济活动」定义,必须须符合对六大环境目的中的一个或多个环境目的具实质贡献、对其他环境目的未造成重大损害、符合最低社会治理保障三项要件,新版的永续分类法架构不变,因此对于企业或金融机构预计也不会造成额外负担。

不仅如此,未来新版的欧盟分类法,不仅能提高透明度,以进一步制定更细致的决策,并为整体经济的环境转型提供更广泛的支持,此外亦能创建阶梯式激励制度,对于不能立即达到绿色分类水平的经济活动,只要承诺且有潜力降低损害者,则可透过改善活动的投资计划,最终转型至绿色的经济活动。

因此,新版欧盟分类法弥补了现行分类法将经济活动以是否符合永续分类法截然二分的不足,在新的架构下,不仅更细致化区分经济活动当前的状态的静态描述,于动态方面更凸显经济活动可透过转型计划,改善其当前表现。「中间表现」之经济活动可透过转型计划,改善自身对于环境目的贡献的表现,以达到实质贡献之标准为目标;「造成重大损害」的经济活动,亦可透过除去自身对于环境目的造成重大损害的因素,转型成「中间表现」或「具实质贡献」之经济活动。

非绿色活动借由获得资金来成功转型是极为重要的因素,因此,本次欧盟永续金融平台对于永续分类法的改版,以尽可能涵盖到所有经济活动为目标,大大提升永续分类法之影响力,并透过类似专案投融资方式,「鼓励」有重大危害或中等表现的经济活动加速转型,非常值得我国推动永续金融政策的借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