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扮诈团「内鬼头」羁押9月 求交保或解除禁见:想见妈妈和妻子
▲律师郑鸿威涉勾结诈团被羁押禁见近9个月,出庭求交保或让他能跟母亲、妻子接见通信。(资料照/记者刘昌松摄)
记者黄哲民/台北报导
台北地院审理律师郑鸿威涉泄露侦查秘密给诈团首脑案,今(8日)提讯在押的郑男调查有无延押必要,郑求交保或至少让他能跟母亲、妻子接见通信,但被法官讯问为何跟同案被告说「有机会一起来做诈骗」等语,郑声称「一定是玩笑话」,法官谕知评议后裁定是否延押。
现年28岁的郑鸿威从今年(2024年)2月到案被羁押禁见至今,他被控去年(2023年)8月起,趁陪同诈团车手等成员应讯之便,涉将笔录等检方侦查秘密泄露给在逃的连姓男子等诈团首脑应对,之后「事业」越做越大,在台南执业的郑男分身乏术,另派案给15名律师同业或学弟妹于外地接手、以相同方式通风报信,每件支付约4万元酬劳。
晋升诈团「军师」的郑鸿威借由泄密,取得诈团以虚拟货币支付报酬,交给会计师好友李昊承协助兑换现金,李男从中抽佣台币53万余元,其余1216万余元汇还给郑男。检方今年5月起诉郑男等16名律师、李男及郑男的助理林佳毅涉犯泄密、《组织犯罪防制条例》与洗钱等罪嫌。
郑鸿威本次羁押将在本月(10月)13日到期,今下午被法官提讯,郑男仅坦承跟律师学妹杨雅涵共犯3件泄密案,其余泄密等犯行均不认罪。辩护律师主张检方举证不足,包括连男等在逃嫌犯的犯罪组织是否存在都欠缺证明,且本案曾由郑男陪讯的车手或涉案的律师们,没人指证郑男阻止供出上游诈团,无从显示郑男犯罪嫌疑重大。
辩护律师指出,郑鸿威在检方侦办期间被羁押禁见3个多月、移审法院至今也续押5个月,期间未因郑男的缘故造成审判不顺,代表羁押理由已不存在、延押并无意义,请求准许郑男交保,愿附加限制住居与限制出境、出海,定时报到甚至电子脚镣监控等防逃措施。
法官翻卷证问郑鸿威为何被连姓主嫌问「能搞不?」时、回答「搞啊!」一语,郑声称时间太久、没确切印象,似乎是连男向他索取侦查笔录,他问对方要做什么,对方没明说,他顺口「单纯附和」而已。
法官又问郑鸿威为何跟李昊承说「有机会一起来做诈骗」,郑男笃定表示「一定是玩笑话」,他跟李男聊到「黑钱」、「保值的东西」等语,是李男把想买的东西告诉他。
法官不置可否,对郑鸿威说「不记得没关系、不勉强」,郑男请求法官「让我交保」,若要延押,请考量他已被羁押快9个月,允许他可跟母亲、妻子接见通信。法官谕知候核办,待合议庭评议后裁定,郑男还押等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