陆行政法学者:防疫转型期 政府不能过度退位、失位
大陆行政法学者沈岿指防疫转型期,政府不能过度退位、失位。(澎湃新闻)
澎湃新闻24日报导,元旦春节临近,春运是大城市往中小城市,中小城市往农村的人群迁徙,也意味着疫情可能往脆弱人群更集中,医疗资源更薄弱的地区扩散。北京大学法学院行政法学教授沈岿表示,政府应当在疫情转型中扮演重要角色。因为公共卫生事件与民众关系密切,传染病容易在人与人中间传播,需要政府力量通过各种方式来防止大面积扩散,政府「不能过度退位、失位」。他认为,可以宣导「错峰返乡」,不仅是保护脆弱人群,也可以减少医疗挤兑的风险。
沈岿指出,许多国家和地区的疫情中,死亡都集中发生在高龄和有基础病的人群中间。当下首先要关注脆弱人群的健康安全,为他们筑起防波堤。
大陆国务院联防联控机制15日印发《加强农村地区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和健康服务工作方案》,要求乡镇政府和村民委员会及时关注掌握返乡人员资讯,提示做好健康监测,在返乡初期规范佩戴口罩,减少与家中老年人尤其是合并基础性疾病者的接触,并告知居住地乡村医疗卫生机构联系方式。
澎湃新闻报导,沈岿认为,政府应当在疫情转型中扮演重要角色。因为公共卫生事件与民众关系密切,传染病容易在人与人中间传播,需要政府力量通过各种方式来防止大面积扩散,政府「不能过度退位、失位」。
他建议,在疫情转型期,由政府出台个人防疫的指导性意见,供民众了解如何进行自我防护及治疗。这样,在芜杂的资讯中,民众可以找到权威可信的内容。同时,与民众进行公开透明的风险交流也是必要的。
沈岿指出,从法律角度来讲,传染病是一个公共卫生事件,政府要负起主要的责任。因为它跟民众关系特别密切,而且容易在人与人之间传播,所以才需要政府的力量通过各种方式去防止大面积传播。
在新的防疫模式之下,不能像之前通过硬性强制的手段,防止传播或者完全阻断传播,但是,政府仍然要负起为公众健康负责的责任。法律不会细致到要求政府出台个人防护指导意见、医疗资源合理配置和利用指南等,但是,大陆《传染病防治法》第5条规定:「各级人民政府领导传染病防治工作。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制定传染病防治规画并组织实施,建立健全传染病防治的疾病预防控制、医疗救治和监督管理体系。」这些条款都是对政府责任的一般性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