陸印刷版材進口 財部判傾銷

财政部。 联合报系资料库

财政部关务署昨(18)日公告,针对自中国大陆产制进口平面印刷用版材课征反倾销税案,财政部终判认定确有倾销情事,接下将交由经济部进行损害产业终判,再回到财政部关税税率审议小组审议是否课征反倾销税。

版材反倾销税案是由太普高精密影像股份有限公司提出申请,财政部去年12月1日公告初判结果,并自去年12月7日起,对涉案货物临时课征反倾销税,适用税率为11.46%至76.89%不等。

财政部昨日公布此案终判结果,认定确有倾销情事,且倾销差率调高至13.52%至76.89%,自昨日起,将改以终判认定的倾销差率临时课征反倾销税。

但最后若核定无须课征反倾销税,纳税人就此案公告开始临时课征日起至2024年4月6日止提供的保证金,将依相关规定办理退还溢缴或已纳款项。

关务署表示,后续调查部分,财政部已依规定通知经济部继续完成倾销是否损害我国产业的最后调查认定,并评估此案对国家整体经济利益影响。

经济部应在接获财政部通知隔日起40日内完成终判,财政部则应在接获经济部通知隔日起十日内,提交关税税率审议小组审议是否课征反倾销税。

若据此推估时程,最快5月中下旬最后结果将会出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