旅遊YTR「小象愛出門」違法招攬旅行團挨罰3萬 她打官司喊冤結果曝光
旅游型YouTuber「小象爱出门」(本名王律婷)时常分享国内外旅游及美食,她前年违法在脸书粉丝专页发布文章,招揽我国旅客参加美国旅行团,并标榜「全都是由小象亲自接团」,被交通部观光署裁罚3万元,她不服提行政诉讼抗罚,台北高等行政法院判决败诉,可上诉。
「小象」争议事件频传,她曾在台东旅游时被控涉嫌酒驾,也曾因携带空拍机入境阿曼被海关刁难,她在涉嫌违法招揽旅行团事件爆发后,2023年9月间也在粉丝专页发文指出,目前已针对观光局处分进行行政救济中,同时致歉表示「会深刻检讨自己影片设想不够周到之处」。
除了经营脸书、YouTube等平台之外,小象也是设立于美国「BonBon's LLC」的股东合伙人,并架设「BonBon's travel」旅游网站,但没有依法申请核准在台湾设立分公司,也没有取得我国经营旅行业的许可,却于2022年11月10日发文招揽「美东城市轻松游」、「美西狂野浪女游」、「浪漫无限极光游」等,团费约14万元的旅游行程。
观光署认为小象招揽我国旅客赴美参加旅行团,已经违反发展观光条例规定,而依法开罚3万元;小象提告主张,网路无国界,脸书文章阅听众来自国内外,观光署如何认定她在我国经营旅游业?另外,行程从集合、出发到解散都在美国,与台湾毫无关系,团员也不限台湾人,认为观光署裁罚违背行政法原则。
小象认为,她在发文之前,曾打电话询问观光署是否可以在网路宣传,对方回复「网路无国界」、「台湾人或任何国籍的人,到美国参加美国旅行团,只需要遵守美国当地法令的规定」、「台湾消费者,自己买机票,到美国当地参加美国的旅游行程,那跟台湾法令没关系」等语,她才会信赖对方的专业说明,并在美国发文宣传,请求法院撤销处分。
北高行指出,小象不是经观光署核准经营旅行业的人员,也没有提出BonBon's LLC在我国设立分公司、领取执照的证明,确实不能以网路刊登旅游营业讯息,招揽旅客;另小象的脸书、YouTube所在地区皆为台湾,文章也用的是繁体中文,没有其他语言辅助,显见是以台湾人为主要受众。
北高行认为,小象发文之后,实际招揽、完成汇款的共有3名旅客,分别来自于台中、苗栗、新北,且小象在文章回复留言指出,「我们都在试台湾人这种方式的接受度」,也显见确实以我国国人作为招揽对象,观光署裁罚处分没有违误。
判决指出,根据小象提出的电话录音译文,对方没有表示单位、承办业务和姓名,且对方也明白指出「你们如果有在台湾这边进行招揽的行为,那就可能会有触法的问题」,小象不能以此主张欠缺不法意识,判决小象败诉。
YouTuber「小象爱出门」。图/翻摄自脸书
YouTuber「小象爱出门」。图/翻摄自脸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