陆中央定调「支持教师积极管教学生」 污辱诽谤老师「追究刑责」

▲大陆中央定调,维护教师积极管教学生的权利 。(示意图/CFP,下同)

记者魏有德/综合报导

中共中央、国务院昨(26)日发布「关于弘扬教育家精神加强新时代高素质专业化教师队伍建设的意见」。意见提到,维护教师合法权益;「维护教师教育惩戒权,支持教师积极管教」;学校和有关部门要依法保障教师履行教育职责;依法惩处对教师的侮辱、诽谤、恶意炒作等言行,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等。

《大象新闻》报导,教育惩戒权是把双刃剑,利用得好,可以培养学生更加健康的人格,但利用得不好,也会给孩子带来创伤。

青岛一名10岁男童21日遭托管班教师殴打,导致孩子身体大片淤青肿胀,引起舆论热议。这名老师现已被行政拘留10日,罚款1000元(人民币),青岛市即墨区教体局正进一步调查处理中。

根据大陆2021年开始执行的《中小学教育惩戒规则(试行)》显示,教师在课堂教学、日常管理中,对违规违纪情节较为轻微的学生,可以当场实施以下教育惩戒,对于小学高年级、初中和高中阶段的学生,违规违纪情节严重或者影响恶劣的,给予不超过一周的停课或者停学,要求家长在家进行教育、管教,学校可以给予警告、严重警告、记过或者留校察看的纪律处分,高中生最重还可以开除学籍。

不过,大陆中小学教师对学生身体上的惩戒权被限定在正常限度内的罚站(一节课内)、抄写,绝不可对学生进行殴打、辱骂。

「维护教师教育惩戒权,支持教师积极管教」主要在于保障部分老师在校园中的「无力感」。据了解,部分教师在学生纪律不佳时进行批判或处罚,反被学生贴上滥权的标签,甚至以言语威胁,此时,该「意见」便成为教师的「保护伞」,协助重塑教育生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