旅综险理赔惹议 产险业检讨盼熄民怨

针对旅行综合险的争议,产险业者指出,国境解封后,国人出国旅游明显增加,有些是保户不了解旅综险承保范围,或因保单条款规定较模糊,因此,出现一些理赔争议。

例如旅综险条款中提到「因一定事故使被保险人必须更改其预定旅程,因而增加的交通或住宿费用,产险公司会依契约的约定负理赔之责。」就造成保户、保险公司解读不一之处。

业者透露常见争议有三,一是「预定旅程」如何定义?如果保户在日本准备要回台湾,因为台湾有台风,飞机被取消,保户改从日本飞到韩国停留二天后,再回台湾,额外延伸出来的交通、食宿可否理赔。

二是保单条款中的「一定事故」中,包括搭汽车、火车、航空器或轮船等发生交通意外事故。产险业者说,一般所说「交通意外事故」就是指发生车祸,但如电车停电导致无法依照原预定时间转机或搭上飞机等,是否算「交通意外事故」?

三是班机被取消后,需要在当地住宿,产险公司理赔以保户原预订的「同等级」住宿饭店为限。产险业者表示,即使是「同等级」饭店也有高低价差,有保户在班机取滞留时,改订「最高等级」五星级饭店,一天房价是原先住的五星级房价的8、9倍。

产险业者认为,这些理赔采「实支实付」,有些理赔金额不算大,有公司就睁一眼闭一眼;若理赔金额过大,就会产生争议,还有很多争议态样,因此,产险公会成立专案小组就旅综险保单条款逐一检视,未来会报金管会同意,希望旅综险条款可更明确,降理赔争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