乱传桃医封院消息 5网友刑事罪送办

刘姓女子等5人涉嫌散布桃园医院封院讯息,遭警方依《严重特殊传染性肺炎防治及纾困振兴特别条例》送办。(翻摄照片林郁平台北传真)

卫福部桃园医院今年1月爆发群聚感染,当时引起人心惶惶,中央流行疫情指挥中心发现,有网友趁机散布桃园医院封院等假讯息,遂向刑事局举发,警方循线查获3男2女共5人到案,讯后依《严重特殊传染性肺炎防治及纾困振兴特别条例》散布谣言罪嫌送办。

警方统计,从去年迄今年2月底,警察机关移送有关疫情的假讯息案件中,依《传染病防治法》或特殊条例移送共395件、以《社会秩序维护法》送办有92件,近期因疫情趋缓,相关案件也较少发生。

今年1月底,卫福部疾管署认定在脸书、LINE等社群软体上,出现的「桃园署立医院封院了,因为有医师确诊,台北市立联合医院可能有医师也感染,现在不准进入…桃园IKEA、大江购物中心台茂购物中心在封馆消毒,请戴好口罩!?」等文章为假讯息,恐造成社会动荡,并已违反特别条例规定,转请刑事局侦办。

刑事局电大队循线追查,发现新北市31岁刘姓女子、74岁廖姓退伍军人、53岁康姓、36岁吴姓男子在LINE散布相关讯息,中坜31岁吴姓女子则在脸书PO文,先后传唤到案后,5人都辩称是收到朋友讯息转传,但都提不出前一手资料证明。若日后遭法院认定违反特别条例,可处3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并科300万元以下罚金

警方表示,不论是接获民众举发,或是网路巡逻时主动发现疑似假讯息,警方都必须去函卫福部,以主管机关立场认定是否违反严重特殊传染性肺炎特别条例,且移送地检署时也必须附上该认定证明,承办员警不能自行判断,或者决定要用哪种法律送办,提醒民众不要未经查证就散布讯息,以免触犯相关法律,得不偿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