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院推「一例一休」 高教工会:实际偷砍劳工假

你赞成用「一例一休」取代「周休二日」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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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院发言人童振源。(图/记者赖于榛摄

政治中心综合报导

行政院27日召开「行政立法政策协调会报」,发言人童振源会后表示,根据民调结果,「一例一休」制是目前劳资双方接受度较高的方案,将尽快完成劳基法修法。但台湾高等教育产业工会先前开记者会中痛批,民进党谎称修法让劳工「享有周休二日」,实际上是偷偷「砍假」。

童振源说,根据民调,81.1%的民众赞成推动「周休二日」的修法,;85.8%民众赞成「周休二日」为「一例一休」,而「周休二例」只获得53.0%民众支持,因此经过讨论之后,行政院与民进党党团达成共识,将依照此方案积极与社会各界沟通。动部将在星期四送交行政院会,通过之后将送立法院审议,尽快完成劳动基准法修法。

然而针对「一例一休」议题,台湾高等教育产业工会先前招开记者会,痛批民进党政府原本媒体高调宣称先「恢复劳工7天国定假日」,近日竟然改口为这7天假「只纪念,不放假」。高教工会号召学界人士向政府喊话,要「民进党勿学国民党欺骗劳工」,并在新闻稿中说,在台湾劳工工时长年来已过长,任何的「砍假案」都将是伤害劳工权益

新闻稿指出,根据劳基法的规定,例假日不得工作,然而休息日则不然,因此只要雇主要求劳工加班同时提供加班费,即使是休息日劳工仍然有可能性出勤工作,这和劳动部所宣传的「周休二日」完全不同,但政府却不断宣称透过此一修改,可以让全体劳工均享有周休二日。

新闻稿中还说,动部砍假配套的修法,完全是图利资方,根据劳动部修法的草案,休息日工作的加班费为依照当天加班时数加发1倍工资,然而依照现行法规,在每周超过正常工时(40小时)后的加班费计算,依法前两小时应给付1.33倍的工资,第三个小时起则应给付1.66倍工资,因此修法后,劳工在休息日出勤的加班费竟不增反降。

台湾高等教育产业工会说,新政府此案不退,不将劳工19天的国定假日还给劳工,高教工会将串连学界发起大规模连署,全面谴责新政府此一伤害劳工权益,违背政治承诺,恶化劳动条件的举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