季节/砍七天假的一例一休 总工时恐不减反增

▲立法院审「一例一休」,工斗团体场外抗议。(图/记者季相儒摄)

文/季节

2015年11月29日时,民进党总统参选人英文提出减少年总工时劳工政策,但是如今蔡总统采用的一例一休搭配砍七天国假方案,却可能让不少劳工的年总工时不减反增。

如今蔡总统将「一例一休」重新定调为落实「周休二日」。查我国现行劳基法,并未规定需要周休二日,但是却有65%劳工已享有周休二日了,为何?

这是因为依照2016年1月1日实施的现行劳基法第30条的规定,除非是加班,否则单日工时不得超过8小时单周工时不得超过40小时,每天工作八小时5天就满40小时了,依法加班要给加班费,如果不想给,那么要求多上第六天班,另外五天班的工时就要缩减,因此才会有不少企业在劳基法没有要求之下,给员工周休二日。也因为本来国定假日也就19天,一年52周不会常碰到,所以有些企业干脆就直接一年到头都给员工周休二日,七天假也照样放。

而在2016年之前劳基法规定的单日工时上限也是八小时,但没有规订单周工时上限,而是规定双周工时上限为84小时,所以老板理论上可以要求员工上八小时的班五天,外加一天上两小时,不必然要给周休二日,因此林全院长说的,「65%劳工有周休二日的原因,是因为将原先的7天国假挪来补,并非周休二日外还额外享有7天国定假日」是2016年之前的事情,并非现行劳基法之下的情况,现行劳基法之下劳工当然可以周休二日外加休七天。

值得注意的是,每日每周8小时40小时,是不得超过不是至少,也就是说若老板跟员工约好周休二日,即使该周碰到教师节,放了一天假,也不能因此强制要员工周末再来上一天班,或者剩下三天每天多上2小时的班。

▲立法院审「一例一休」,蓝绿祭甲级动员。(图/记者季相儒摄)

即使现在有不少劳工因为加班每周工时超过40小时,且没有周休二日,可是蔡总统当初的政策既然是要减少劳工年总工时,就应该要尽力让所有劳工都减少工时,而不是减少了部分劳工的工时,却增加了其他人的。

如果不砍七天假但通过一例一休或二例假,相较于一例一休搭配砍七天国假,每年总工时将会少了7乘8=56小时,须知即使周休二日外加维持19天国假,一年工作日仍有至少242天,总工时将是242乘8=1936小时,在OECD三十多个国家当中,只有7个2015年的人均工时高于1936小时,我国工时并不会因此太少。

休假部分,在同一单位工作尚未超过一年时,日本国假加特休有26天,韩国30天,我国本来只有19天,砍7天后只剩12天,真的太少了。 如同上课一样,工作时间过长,单位时间内效率会下降,如果员工上班八小时每小时产出为1,跟上班十小时每小时产出降为0.8,总产量后者反而更低,可见调降工时不见得只对劳工好,对企业也可能有利。

既然林全院长在备询时也同意「台湾的工时过长」,那么为何一定要砍国假再考虑用增加特休弥补呢?国假是每个人、全公司都放假,不会有公务要处理,特休第一老板不见得会准假,第二除非修法不然要在同一家公司满一年才能享有,因此很多人享受不到,第三请到了当天别人都在上班仍可能被传赖被叩洽公务,真的能好好休息?

同样一天的话,国假比特休实际多了。一边口口声声觉得劳工处境苦要改善,却又先从劳工口袋抢走100元后,再给30元弥补,这就是目前政府的做法,引起民怨,也就再正常不过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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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季节,台北市议员助理台大政治硕士,以上言论代表本报立场。88论坛欢迎更多声音与讨论,来稿请寄editor88@ettoday.ne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