乱刀砍杀情敌还放火毁尸 「比杀警察更凶残」检求处死刑

乱刀杀情敌还烧死他,被告出庭下跪磕头道歉。(本报资料照片)

男子洪振凯不满胡姓女友分手后与叶姓同事交往,2021年12月29日凌晨持刀刺杀叶男后,还放火烧死对方。台南地院11日开庭辩论时,洪男否认故意杀人,还当庭下跪磕头道歉;但检方则认为,洪男比杀警案被告的手法更凶残,且犯后无悔意,无教化可能性,请求法官判处死刑。

庭讯时,洪男表示,拿刀子是要防身,找死者只是想好好将话讲完,并没有杀人犯意。至于为何刺1刀后,又再刺6刀?他则辩称,当时只知刺了1刀,但因对方戴安全帽,不知道有没有刺到。

洪男的辩护律师也认为,如果被告有杀人犯意,直接上前杀死者就好,为何要起争执后又扭打?再者,勘验死者所受的刀伤,只有3刀比较深,其它刀伤应是正当防卫所致;至于放火烧死者只是临时起意,目的是「毁损尸体」。

死者母亲闻言当庭大吼,「胡说!你明明就是要让他死」;还说「案子发生后,我们两老已经精神错乱,我永远不可能再听到他叫我一声妈妈了」,并要求「法官大人替我们作主,要判他死刑,这种人不能让他出来。」死者父亲也愤恨表示,「我儿子很孝顺,凶手很恶质,一定要判他死刑。」

检方认为,洪男犯罪造成的伤害,对死者家属相当巨大,活活的人被放火烧死,那是有多么痛苦的事;并强调,洪男「比杀警案的凶手,行凶手法更为凶残,毫无教化的可能性」,当庭请求判处死刑。

庭讯结束前,洪男除痛哭说,「我真的很后悔,我知道我犯的错无法弥补,我自己有一个小孩,我知道失去孩子,父母会很痛苦,我只能道歉,我没有办法!」还当庭下跪向死者家属磕头道歉,洪男的母亲也跟着一起下跪磕头,并哭着道歉说「我不会教孩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