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罗文山已至少渗透台湾12年」 管碧玲:难道不应立法防卫?

民进党干事长管碧玲。(图/记者屠惠刚摄)

记者林铭翰台北报导

立法院31日召开院会,预料三读通过以民进党团版本为主的《反渗透法》。民进党团干事长管碧玲在广泛讨论中指出,退将罗文山自2007年开始起,就受指示拿中国大陆的钱在2008年、2012年替前总统马英九助选,「红色渗透从这案子看起来至少渗透12年了」,难道台湾莫非还要继续拖下去、继续等下去。

管碧玲表示,拖延《反渗透法》就是包庇,国民党为了包庇红色渗透用「戒严法」、「白色恐怖」抹黑《反渗透法》,但《反渗透法》只处理民主核心最核心、最小侵害的范围,仅处理红色渗透对我国选举罢免、公投、游说集会游行的干预,反问国民党「范围很广吗、不应该防卫吗」。

管碧玲强调,《反渗透法》仅卑微地捍卫民主最核心的灵魂,将处罚限缩在对选罢、公投、游说与集会游行的保护,其他所有的交流皆不受影响学生奖学金不受影响、台商接受企业补助优惠不受影响,陆配回家亲友谈论选举也没有问题。

▲立法院处理《反渗透法》逐条讨论,国民党立委于议场静坐抗议。(图/记者屠惠刚摄)

民进党立委刘世芳说,《反渗透法》其实是做最小限度上的处理,过去在台湾与渗透行为相关的,也几乎都规范政治法案中,例如《选罢法》、《游说法》、《政治献金法》、《公投法》与《社会秩序维护法》。刘世芳说,《反渗透法》之所以必须处理,是因为现行法律中虽然禁止境外势力介入选举与准政治相关活动,但对于「白手套」或中间人并没有规范,使境外敌对势力可以透过在地协力者迂回地规避法律规定

刘世芳指出,大家耳熟能详的罗文山在2007年成立中华黄埔四海同心会,却在历经十年以上才进行司法判决,就是因为台湾没有类似《反渗透法》的法案针对在地协力者进行处罚。她说,监察院曾接获一群忠党爱国的黄埔人署名之检举函,明确指出香港居民许智明捐助四海同心会经费,是否入帐仍有待查明,但同心会为政党属性不应接受大陆或港澳地区人士的政治献金,直到2015年2月才将该间举函移请北检查处。

刘世芳认为,如果没有将《反渗透法》规范清楚,对于台湾内部有什么渗透行为会人云亦云,甚至像在野党所说的有一些模糊空间,反而会影响到人权司法程序正义上的保障,《反渗透法》不仅可以跟上世界民主国家潮流,也让台湾免于政治渗透上的定时炸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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