少年车祸转院后截肢!台大名医黄慧夫沉冤11年 再审逆转无罪叹:司法不会保护我
▲黄慧夫医疗过失案,再审获判无罪,全案确定。(图/记者吴铭峰摄)
台大医院整形外科主治医师黄慧夫,11年前在亚东医院任职时,为一名少年手术,但少年术后自行转院,变成右腿缺血性坏死,最后截肢保住性命,黄慧夫也被依照业务过失重伤害提起公诉。一审无罪,二审有罪,案经再审后,高院19日判处他无罪确定。黄慧夫走出法院时,感慨的说「除了我自己保护我自己之外,国家、社会、司法制度是不会保护我。」
2008年时,黄慧夫为车祸受伤导致右小腿严重肿胀的少年,做「筋膜切开术」,患者术后第5天自行转院,结果却出现右腿膝关节脱臼致压迫腘动脉,被迫截肢保命。家属提告,检方最后也对黄慧夫提起公诉。一审法院判决无罪,但二审法院改认定脱臼在转院前就已经发生,但黄慧夫巡房时却未能发现异状,有违医疗常规,因此2014年间改认定有罪,判刑4月定谳,得易科罚金。
黄慧夫不满遭判决有罪定谳,多方奔走,民间司改会也组成义务律师团,提供法律协助。最后终于在2018年重启再审。案经高等法院审理后,全案于19日宣判,驳回检方上诉,维持一审无罪判决,黄慧夫无罪确定。
对于无罪确定,黄慧夫走出法院时,感慨的说:「我是个非常谨慎的人,我本来就没有犯下任何错误,但因为被不公平的司法审理,让我知道,不是我谨慎就可以解决,我还要更小心司法对我造成的伤害。所以要有防御性的医疗,因为除了我自己保护我自己之外,这个国家、这个社会、这个司法制度是不会保护我的。」
他也说:「或许有人认为,4个月也许是轻罪,但如果你有这样的认为,欢迎各位跟我交换,你们身上背个4个月的徒刑,在没有任何错误的情况下,你愿意背4个月的有期徒刑,你再来跟我讲这是公平正义。」最后黄慧夫无奈的表示:「我12年来的煎熬没有人可以体会,没有人可以了解。你们接受这样的司法对待,就会了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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