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的战场不是法院」黄慧夫含冤12年终胜诉 医疗工会联合发3见解

台大医院整形外科医师黄慧夫业务过失致重伤害案件,终于获平反。(图/记者吴铭峰摄)

记者严云岑台北报导

台大医院整形外科医师黄慧夫医疗纠纷缠讼12年,终于在19日获判无罪,成为第一起以「再审制」翻案的医疗诉讼。判决出炉后,台北市职业医师工会联合8工会发表集体声明,直言「我的战场是医院不是法院」,更列出3点见解,除提到法规应完备对医事人员保障外,更要求要停止污名防卫性医疗。

该起医疗诉讼的源头,为黄慧夫2008年为一名少年手术,但少年术后自行转院,变成右腿缺血性坏死截肢,黄慧夫被依业务过失重伤害提起公诉,虽然官司最终翻盘,但在未犯错情况下背负罪行,不仅让他生活痛苦难耐,最初当医师的热忱也被消耗殆尽,更无奈表示,「在台湾当医生猪狗不如」。

台北市医师职业工会联合屏基工会、嘉基工会、台大医院企业工会、北市联医工会、台湾医事检验产业工会、台湾护理产业工会、辅英科技大学附设医院企业工会,以及高雄医学大学医疗企业工会发表共同声明,内容提到台湾医疗纠纷兴盛,任何民众的受害都是医疗人员所不忍,也请病家体谅医方所承受的高度压力。工会也提出3点见解,愿所有因公涉讼的医疗人员都能获得正义的对待。

▲医疗工会联合发表声明,要求停止污名化防卫性医疗。(图/示意图达志影像

一、法规应完备对医事人员保障

法界先进曾针对减少医疗诉讼有许多政策的努力,包含日前通过的医疗法82条,将医方责任限于「综合各项客观标准,明显逾越临床专业裁量」。然此修法时日未久,是否真能协助涉讼医疗人员,或者对滥讼有吓阻作用犹待检证。而目前卫福部提出《医疗事故预防及争议处理法》草案,以及在《医疗法》当中新增劳动专章,要求医疗机构应为医疗人员投保责任险或给予相当互助金机制,上述两法案都还在讨论初期。正值中央部会民意代表换届期间,政府有无令医疗人员免于讼累的决心,需要持续关注。

二、除错机制的关键是防止过劳

工会团体一再强调,医疗疏失的发生来自系统的疏漏。正常的体系内,虽然一个环节有疏漏,也能透过层层除错机制及时纠正,而不至于造成病人受害。但在过劳的体系内,医疗人员不仅更容易犯下错误,也降低了体系内部除错的可能,等于将医疗人员置身风险更高的环境当中。目前对医疗人员的保障仅有残破的护病比规则,以及适用部分住院医师劳基法主治医师仍处在高张力长工时的劳动型态之中,而政府单位体现「病人安全」的作法是制造更多过劳的评鉴流程,重复类似的策略,医疗人员恐难免于涉讼的惊惶。

三、停止污名化防卫性医疗

近来健保署一再对外表达健保负担沉重、医疗业务量提高,对应的策略是加强对于医师开立检查的查核,其中高价检查-例如电脑断层、核磁共振遂为检视焦点。但如同今日黄慧夫医师在受访时表示,医疗人员永远难以免于医疗诉讼的恐惧,因此为了详细检查病人也保护自己,遂将各项检查检验的标准放低,也形成了健保署所说的「高阴性率」。但这样的批评在医疗人员耳里甚为刺耳,对于有过医疗纠纷经验的医师来说更加讽刺。若降低医疗成本的手段仅是加强对医疗人员的课责,而未厘清背后原因,也不愿意让民众一同分担节节上涨的医疗成本,任何的医疗改革都是缘木求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