吴景钦/【死刑存废】用终身刑替代死刑,行不行?

▲终身刑由于不能假释,带来的吓阻效用可能比死刑大,但监狱管理必然面临高龄受刑者处遇问题。(图/pixabay)

在5、6月,短短不到半个月,却发生三起分尸命案,致引发震惊,民众要求执行死刑的呼声再起,法务部长以不能仓促、草率下决定来回应。而从2016年5月,郑捷被执行死刑后,既未有死刑犯遭执行,法院判处死刑的可能性,也逐渐降低。若果如此,似乎就得正视死刑废除的问题。惟在民意上,仍有超过七、八成反对废死下,又得思考终身刑的配套,才足以降低反废死的疑虑。衡诸台湾现况,以终身刑替代死刑,真的可行吗?

一般在废除死刑的国家,为了消除民众对于废死后,可能造成治安危机的恐慌,往往会以终身刑,即没有假释的无期徒刑为配套。而其理由不外为,终身刑由于不能假释,故对于犯罪人所带来的吓阻可能比死刑大,且使受刑人借由狱内工作,来补偿被害人或其家属所受到的损失

关于终身刑的吓阻效果,在大部分的杀人动机,往往是基于一时激动或激情,几乎不可能为犯罪后果考量,因此,不管是死刑,还是终身刑,对于此类犯罪所能产生的吓阻性,皆属有限。其次,终身刑在无假释的可能下,由于出狱无望,任何的矫治或再教育工作,恐都无法产生作用,而受刑人也将深受煎熬,不啻是一种双重处罚。

在出狱无望的心理下,除非专门设立终身刑的监狱或监禁孤岛,否则对于其他受刑人,随时有造成不计后果的可能,这将造成监狱管理上的麻烦与负担。凡此状况,欲借由其于狱中工作来弥补被害人损失为救赎,无异是缘木求鱼。更麻烦的是,由于终身监禁之故,则监狱管理必然面临高龄受刑者的处遇问题,这包括高龄者所最常见的心血管疾病糖尿病、失智症等等,必须长期且全天的照护,这都将给予监狱管理重大的负担,且在国家赤字逐年升高,以及在健全监狱设备难有选票下,国家有无可能花费如此庞大的经费,恐有疑问。而不管如何,这种负担,最后都必须由全民来承担。

台湾于2006年7月1日后,刑事司法重罪采取重刑的政策,如于有期徒刑累加可至30年、对于5年以上有期徒刑者采犯满三次不得假释,再加以吸毒、酒驾者的入狱,已使监狱一直处于拥挤之程度,监禁长期化、受刑人老年化的问题,也开始浮现(参考文章吴景钦年老囹圄,还出得来吗)。在现行监狱的医疗资源已显捉襟见肘下,更遑论能处理终身刑所必然带来更多的老年疾病问题。若为解决此问题,势必得建立终身刑的专门监狱,但又会因临避效应致遭周边民众的反对。故以终身刑替代死刑的想法,说来容易,却有落实上的困难。若仅空言而无深思熟虑的具体作法,也非解方

好文推荐

吴景钦/防逃靠电子监控吗?

吴景钦/歧视或保护 对精神疾患的强制鉴定与住院合宪

吴景钦/能靠保护令防恐怖情人

●吴景钦,真理大学法律系专任副教授马偕医学院兼任副教授、台湾永社理事、台湾陪审团协会理事,着有:《法官应该我来当》、《国民参与刑事审判制度》。以上言论不代表本报立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