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三拒验DNA竟获不起诉 正宫「坚信孩子是老公的种」再告一次

人妻第一次提告失败,但她仍坚信丈夫小三通奸事实,向高检署提出再议。(图/取自免费图库stocksnap)

记者陈凯力新竹报导

新竹一对靠包租维生的夫妻因丈夫疑似包养小三而对簿公堂!妻子虽怀疑小三的儿子就是丈夫的种,但因小三拒验DNA,因而遭检察官认定证据不足,予以不起诉。不过,人妻不死心,坚持丈夫与小三有通奸事实,向高检署提出再议,再接手的检察官则认为,由「抓奸」画面中,可认定两人有同居关系,的确超越一般交友界线,再加上小三生产时,竟都由丈夫签署同意书,也认定丈夫就是男婴生父,对丈夫与小三起诉。

调查,新竹一名人妻吴女(化名)与丈夫许男(化名)靠着当包租公包租婆获得优渥的生活,只是许男生活无忧后,竟开始在外养起小三。吴女听到亲友告知,老公外头不只有女人,还生了一个儿子,气得埋伏上门抓人。

2018年10月间吴女收到密报,丈夫正与小三陈女在「另一个家」嘿咻,吴女二话不说撂人前往抓奸。吴女带着亲友、警察破门而入,果然发现丈夫穿着一件内裤房内,而陈女则衣衫不整抱着正在哭闹的男婴,人妻认为已掌握确切证据并控告2人通奸。陈女与许男始终否认通奸,许男辩称陈女只是房客而已,不晓得男婴的父亲是谁。陈女也供称,孩子是别人的,两人只是房东与房客的关系,绝对没发生性关系。人妻第一次提告时,检方勘验现场录影画面,认为只能证明互动频繁密切,逾越社交范围,不是单纯的房东与房客的关系,有违世俗倫理,但却无证据证明2人涉通奸,而男婴的身分,则因小三拒验DNA,无法证明是谁的种,当时检方认为证据不足,做出不起诉处分

不过,相信「眼见为凭」的正宫,却不认同检察官的看法,坚决认为丈夫与陈女有通奸事实,因而向高检署提出再议,新竹检方也同意续行调查。

接手的检察官也发现,丈夫与陈女虽辩称未发生性行为,男婴是别人的种,但依当时录影画面中的确可发现,许男与陈女是同居在一起,显示2人关系匪浅,虽2人却坚拒男婴做DNA父子比对,但陈女生产时的「手术紧急联络人」、「分娩同意书」、「自费同意书签名」却都是许男亲笔签名,即使2人矢口否认只是「单纯陪伴」,但检方却认为不足以采信,认定许男是男婴的生父,因而起诉许男及陈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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