妈妈像野人到处跑…姊妹小时险遭卖掉 母病瘫要求扶养

社会中心屏东报导

屏东一名刘姓老妇年轻时抛弃蓝姓丈夫及两名年幼的女儿,与另一名江姓男子结婚,年老后因重病瘫痪、丈夫海难失踪,才回头要求蓝姓姊妹每月支付2万元生活费。蓝姓姊妹的表姊无奈表示,「阿姨婚后生了孩子却不带,也没住在家里,就像野生的人一样。」

蓝姓姊妹得知年轻时就离家的刘姓生母重病瘫痪,还要求她们两人每月各自支付1万元生活费,傻眼之余只好提出免除扶养义务的告诉;她们表示,自小有记忆以来就从没见过生母,对她的长相毫无印象,也没有过互动,「爸爸说过妈妈走掉了,而且阿姨还说我们小时差点被妈妈卖掉。」

刘妇年轻时抛家弃子,老了重病瘫痪才要求女儿扶养。(示意图视觉中国CFP,与本文当事人无关)

对此,姊妹俩的赵姓表姊也出庭证称,阿姨婚后生下大女儿就把孩子丢给她母亲带,「阿姨(刘妇)脾气不好、没有耐心,第二个女儿出生就丢下孩子们离家出走,大约过了10年才回来离婚;她居无定所也不让我们知道她的住处,生了孩子不带,放着小姊妹不管也不住在家里,就像一个野生的人一样到处跑。」

赵姓表姊感慨地说,当时姨丈还在当兵,只能请人来照顾两名年幼的女儿,亲戚也会帮忙带一下,「大表妹曾被阿姨用扫把打到脚都不能走路,她打小孩很残忍。」检方调查后发现,刘妇在大女儿出生1年后就将她丢给丈夫,并在小女儿8个月大时离家出走,离婚后改嫁江姓男子,没想到再婚才2年多,对方就因海难失踪。

屏东地院法官认为,刘妇在两名女儿都还是婴幼儿时期就抛弃家庭离开,期间不曾回来探问或支付扶养费用,完全没有做到为人母应尽的责任,如今老了生病才要求已形同陌路的女儿扶养,不合情理,日前裁定免除蓝姓姊妹对她的扶养义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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