卖场储值卡成诈骗工具 28岁女遭骗刷20万元

刘女(中)在消基会中部分会义务律师黄秀兰(右)与李东炫陪同下召开记者会公开去年底遭人诓骗刷卡购买家乐礼物卡20万元,却被诈骗的经过。(冯惠宜摄)

量贩店发行不记名现金储值卡竟成为诈骗工具台中28岁小姐去年底遭林姓网友诓骗到家乐福刷卡买20张、每张储值1万元的礼物卡,未料她签名刷卡时店员竟将礼物卡全交给林男,俩人一起出了柜台林男却不还卡也不给现金,她才惊觉被骗;刘女2日在消基会台中分会两位律师陪同下召开记者会,揭露这项诈骗新手法,律师黄秀兰强调,礼物卡为不记名储值卡,业者未将卡给付款人,不符交付程序

刘女是去年12月28日和林姓网友相约见面,林男声称是当舖第二代,被父逐到台中分店工作,有业绩压力,希望她协助假刷卡购买一笔黄金,她当时只是好心,就依林男所说到附近家乐福大墩店刷卡20万购买20张、每张储值1万元的礼物卡,当她签名付款时,柜台小姐直接就把20张礼物卡交给林男,但林男拿了卡后借故落跑,她惊觉被骗刷下20万元。

事后她报警警方依她提供对方身份证字号发现林男行骗大台北都是用相同手法,她也向家乐福客服反应希望追回这20张礼物卡,但对方却告知无法止付。

刘女2日在消基会台中分会义律师黄秀兰、李东炫陪同下召开记者会,消基会台中分会总干事刘维宁指出,希望借此呼吁消费者注意量贩店卖场所发行之现金储值卡,可能会成为诈骗工具;黄秀兰则强调,目前各超市、量贩发行的储值卡多为绑会员卡加储值,只有家乐福礼物卡为不记名储值,因而店家交付时应更谨慎,怎么可以把价值20万的卡交给非付款的人。

对此,家乐福表示,经刘女报警调阅监视录影带,店员将礼物卡交付给林男时,刘女并无异议,而且俩人同时离去,经由此案经验,也进行内部作业检讨与宣导,只要付款金额达1万元以上的交易,一定要将货品交付给付款人本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