买家网购没取货挨告间接毁损 巴毛律师曝1状况才成罪

记者黄翊婷/综合报导

一名女网友近日因为网购忘记取货,遭买家提告,掀起网友正反意见讨论。巴毛律师(陈宇安)表示,如果是单纯忘记、因故无法取货,或是那一次不想要商品所以不去拿,其实不会构成间接毁损罪,必须很多次都故意去买同一家店的商品,然后又故意不拿,才有可能构成犯罪。

▲民众网购若是单纯忘记取货,不会构成间接毁损罪。(示意图/VCG)

巴毛律师24日在脸书粉专「巴毛律师混酥团」发布一段影片,表示近日有人询问,「如果网购忘记取货,卖家说要提告该怎么办?」虽然刑法上的确有间接毁损罪,但如果只是单纯忘记,或因为住院、出国没有办法取货,甚至就是那一次不想要商品不去拿,其实是不会构成间接毁损罪的。

巴毛律师提到,要构成间接毁损罪,必须很多次都故意去买同一家店的商品,然后又故意不拿,例如故意点很多披萨,等到披萨送达才说不要,这样的行为大约2、3次,就有可能构成犯罪。

台北市政府法务局消保网的常见问答案例中,也有关于网购不取货的讨论,内容提到,一般网路购物,消费者拥有7日犹豫期,可以在到货前或取货后7日内解约退货,不会构成犯罪,但如果是客制化商品、生鲜产品等依规定之特殊商品,就没有7日无条件退货的权利。

不过,消保网也提醒,买家若是没有购买意愿仍恶意下单、弃单,有可能构成间接毁损罪,万一造成厂商损失,还有可能需要负担民事损害赔偿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