买行动电话配件对2名女店员袭胸 男辩称「不小心」碰到

高雄李姓男子,接连在电信门市内对两名女店员进行性骚扰。(示意图、与本案无关/AI生成)

高雄市的李姓男子于2024年2月9日及16日,接连在电信门市内对两名女店员进行性骚扰,李男坦承有碰触却矢口否认性骚扰,辩称是不小心碰到,法院检视监视器后做出判决,李男犯有三项性骚扰罪,判处有期徒刑5个月,可易科罚金。可上诉。

判决指出,李男在2024年2月9日晚上9时23分,于该门市内购买行动电话配件时,故意在拆卸包装的过程中触摸了甲女的胸部。随后的2024年2月16日,李男再度于店内购买行动电话时,对另一名女店员乙女进行性骚扰。当时,乙女正在将商品放入纸袋中,李男故意以手背碰触乙女的胸部。当晚9时04分,李男再度以拿取DM资料为由,触碰甲女的胸部。

李男对此事虽承认有触摸行为,但否认有性骚扰意图,辩称触碰是无意之举,并指出若有性需求会选择其他途径。受害者乙女和甲女在警询时皆表示李男的行为并非偶然,并造成了心理困扰。

经审查,法院确认李男的行为符合性骚扰的定义,并认为其在事后仍否认罪行,缺乏悔意。最终,法院裁定李男犯有三项性骚扰罪,判处有期徒刑5个月,可易科罚金。可上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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