袭胸同乡女子遭扫把打到瘀青 色男喊:不小心跌倒

色男女子伸出狼爪。(图/CFP)

社会中心台南报导

一名越南籍陈姓男子住在同乡女子「小美」(化名住处附近,是点头之交,却在2017年8月某天清晨进到客厅对方聊天,悄悄尾随她进入厨房,接着强行环抱袭胸,直到对方拿起菜刀,才放手。后来,小美持菜刀追出、拿扫把挥打陈男,并报警逮人。台南高分院依强制猥亵罪驳回上诉,维持原审9个月徒刑,并要将他服刑驱逐出境

依判决书提到,陈男称,「当天小美让我进去她住处客厅聊天,问我好几次是否要返乡结婚,我回说有,感觉她听到我要返乡结婚就不高兴,她走进厨房后,我听到厨房有洗东西声音,也走进厨房,但因厨房地板湿滑,我不小心跌倒,往前扑,双手有碰到她的背部、肩膀,随即按撑在地板上,没有自后强行环抱及抓捏胸部,不清楚为何要拿菜刀追出及拿扫把打人,觉得莫名其妙」。

陈男上诉仍否认犯行辩护人则是帮他主张犯罪情节并非严重,又遭拿刀追赶、扫把殴打至瘀青,成为邻里笑柄,又是外国人,没有必要重判入监执行,亦属国家资源浪费,原审量刑过重,请从轻量刑,他希望仍可留在台湾工作赚钱,并无驱逐出境必要。

台南高分院审理时,认为陈男虽否认犯行,但罪证明确,上诉难认有理,因此驳回上诉,维持原审判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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