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贸易》川普禁采购大陆产品,台湾具美TAA指定国家优势
外贸协会受国际贸易局委托,日前以线上直播方式办理「美国TAA规范说明会」,邀请PwC普华商务法律事务所副总经理张馨云说明TAA (Trade Agreements Act)规范,并提供美国海关、法院之最新判例,提供我商争取美国政府采购商机参考。
国际贸易局副局长李冠志表示,台湾加入WTO GPA政府采购协定后,在法规面、制度面于美国政府采购市场已有优势,这几年贸易局委托外贸协会执行「争取全球政府采购商机(GP)专案」,积极协助我国业者将竞争优势转换成实际商机;外贸协会秘书长叶明水进一步说明,即使在防疫期间,GP专案团队仍透过视讯会议、线上洽谈等方式安排我国业者与美国得标商连结,而相关美国联邦总务署供应商资格(GSA Schedule)辅导、协助参与美国政府标案等工作也持续进行。
PwC普华商务法律事务所副总经理张馨云指出,台湾为TAA规范的指定国家之一,近来的美中贸易纷争对台湾来说是一个利基点,加上川普明令签署联邦政府采购中国资通讯及安控产品禁令,为我国产品及服务抢进美国政府采购市场的最佳时机。目前美国TAA规范并无验证机构,由产品供应商进行自我声明宣告,在法律上已是书面保证,若有造假或隐匿资讯等情事,仍有相关刑责及罚金。
TAA精神在于产品的「重大转变(substantial transformation)」发生地是否在TAA的指定国家,与零组件来源地、产品组装地等无直接关系,若所有的软、硬体皆由其他国家供应,在台仅做简易组装,即使在台制造,也不符合TAA规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