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国联邦个人所得税申报期限 延长至5月中

资诚(PwC)指出,美国国税局于17日宣布2020年度联邦个人所得税申报截止日期延长为2021年5月17日。资诚税务咨询顾问公司执行董事苏宥人提醒,于美国联邦与州有纳税义务的公司、信托与个人,应尽快与专业人士讨论2020年度所得税的申报、缴纳与延期,以及2021年度暂缴时程事宜

依照美国公告,联邦个人不需进行任何申请,即会自动延长申报期间且不会产生任何利息以及罚款。若无法在上述日期前完成申报的纳税义务人,则可于5月17日前提交延期申请书,并在2021年10月15日前完成联邦所得税的申报。

苏宥人指出,该项延期仅适用于美国2020年度联邦个人所得税申报。

若为2021年度联邦个人所得税第一季预缴、以及2020年度联邦公司所得税申报,依然维持往年的4月15日,若纳税义务人有上述相关报税需求,仍需按时申报与缴纳。

美国国税局也呼吁纳税义务人,在申报2020年的联邦所得税时,尽量选择电子申报。如果有退税需求,建议在税报上填写个人帐户资料,以加速国税局的退款作业

州税方面加州纽约州、以及华盛顿特区,2020年度个人与公司所得税的申报与缴纳期限目前仍维4月15日,可期待部分州的个人所得税报截止日将随国税局的脚步延期。德州方面,为了因应上个月发生的大风雪,国税局宣布,在德州受灾区内居住的居民、或是在德州营运的公司,其个人以及公司联邦所得税的申报与缴纳期限延至2021年6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