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心防疫 医事人员综所税申报及缴纳期间延至8/2
▲医事人员综所税申报及缴纳延至8/2日。(图/北区国税局提供)
财政部北区国税局1日表示,为使医事人员能够安心投入防疫工作,财政部公告放宽其申报及缴纳期间得展延至今年8月2日。纳税义务人或其配偶如为具有执业登记之医事人员者,其2020年度综合所得税结算申报及缴纳期间,得展延至今年7月31日(因7月31日遇假日顺延至8月2日)。
该局表示,2020年度综合所得税结算申报及缴纳期限为昨(6月30日),考量疫情严峻,许多医事人员全力投入防疫、抗疫、病患照护、疫苗施打或相关的医疗周边工作,未能于6月30日前完成所得税结算申报,因此放宽其申报及缴纳期间得展延至今年8月2日。
而前开医事人员无须事前提出申请,仅须于今年7月1日至8月2日间检附执业执照,向国税局办理申报:一、 申报方式:可就近至任一国税局所辖分局、稽征所或服务处办理网路申报、人工申报或税额试算服务回复确认。二、 缴税方式:可持缴款书以现金(或票据)方式至金融机构缴纳(邮局不代收),3万元以下可至便利商店缴纳,或以委托取款转帐方式缴款。三、 透过网路申报应行检送之其他证明文件及单据资料,如未能现场提供,应于今年8月12日前送(寄)户籍所在地国税局或就近至任一国税局所辖分局、稽征所或服务处代收。
该局提醒,因综合所得税电子结算申报缴税系统于昨日关闭,医事人员因防疫工作致未能于6月30日前完成申报,即无法在家自行办理网路申报,请于7月1日至8月2日期间前往附近的国税局办理申报,如有相关申报疑义,可拨打各地区国税局服务电话(免费服务电话0800-000-321)或向所在地国税局洽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