让1.1万家业者安心防疫! 水染费申缴期限延长至10月底

▲为让业者安心防疫环保署宣布,水染费申缴期限延长至10月底。(图/记者林敬旻摄)

记者许展溢台北报导

环保署配合全国疫情警戒提升至第三级,今(16日)表示,110年第1期(1月~6月)水污染防治费(水污费)的申报缴费期限,自今年7月底延长至10月底,提供征收对象较为充裕的申缴作业期间。

环保署指出,水污费的征收对象包括水污染防治法列管事业(含畜牧业)、工业区专用污水下水道系统、其他指定地区场所专用污水下水道系统等,计约1万1300家业者,水污费每半年缴纳一次,亦即110年第1期(1月至6月)的水污费应在7月底前完成申报缴纳。考量现阶段国内疫情尚未降温,为落实遵循配合疫情警戒管制措施,业者可能无法如期于7月底前完成水污费申缴作业。因此,调整110年第1期水污费申报及缴纳作业期间为110年7月1日至10月31日,同时提醒业者应于上述期间内上网申报及缴费,以维护自身权益

环保署表示,水污费征收系法定应办事项,征收的费用均专款专用于水污染防治工作,以保护及提升水体水质,改善生活环境。在配合防疫政策的同时,亦请留意于期限内完成申缴作业。水污费申报网址:事业及污水下水道系统水污染防治费申报暨查询系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