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国商务部「锻钢配件」反倾销调查 初判台湾116.17%

钢铁业示意图。(图/达志影像美联社

财经中心综合报导

经济部国贸局15日宣布,美国商务部发布对中国大陆义大利台湾输入美国的锻钢配件反倾销调查之倾销差率初判结果,台湾为116.17%,主要受调厂商柏纬铁工和及路竹新益彭博社报导,美国商务部预计在7月23日对台湾最终裁决,若结果不变将会课税

美国商务部资料指出,中国大陆倾销差率为7.42%至142.72%,义大利为49.43%至80.20%,台湾则为116.17%。美国商务部说,台湾受调厂商因为没有填复问卷,基于不利可得资讯(adverse fact available),因此依照原告主张裁定台湾受调厂商的倾销差率为116.17%。

国贸局表示,依据美国商务部公布事实资料显示,我国输美涉案产品金额2014年为1990万美元、2015年1909万美元及2016年1510万美元;另查美国统计资料,2017年我输美该等产品金额则为1933万美元。

国贸局说,我国输美受调产品主要为成品,少部分半成品,主要用于钢管组装,为钢铁产业下游制程产品。美商务部预定在7月23日前裁定反倾销终判结果,国际贸易委员会则预定于9月6日前做出本案产业损害的终判结果。

根据世界贸易组织反倾销协定中的定义,当一项商品出口价格低于其国内内销价格,就构成对进口国的倾销。当进口国的产业因为倾销情况受损害时,可以申请反倾销调查,确认低价确实损害产业后,就可对进口商品课征反倾销税」,而倾销差率则是代表商品售价低于公允价值比率。举例来说,假如A国的一项商品在国内售价为2500美元,卖到B国却只要2000美元,中间就有25%的倾销差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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