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韩钢品倾销台湾? 财政部:即日起调查、6/11前初判

钢铁示意图。(图/本报资料照)

记者徐珍翔台北报导

财政部关务署今(22)日表示,即日起将展开「镀锌钢品」及「碳钢钢板」两项进口产品的反倾销调查前者将锁定中国大陆韩国后者锁定巴西、中国大陆、印度印尼、韩国及乌克兰等6国;经济部将在4月2日前回复「初步产业损害调查认定」结果,初判最快于6月11日以前出炉,预计9月29日前可完成终判。

关务署指出,中国钢铁、烨辉、裕铁、盛余、中鸿新建工业等6家业者在今(2016)年初共同提出申请,针对中国大陆、韩国产制的「镀锌钢品」提出课征反倾销税、临时课征反倾销税,以及回溯课征反倾销税等申请,相关产品被广泛用于建材运输工业、农业设备资讯设备、家电等领域,经财政部关税税率委员会审议后,认定已达可合理怀疑损害我国产业的程度,因此今天对外公告,即日起将展开调查。

至于中钢对巴西、中国大陆、印度、印尼、韩国及乌克兰等6国所产制「碳钢钢板」所提出课征反倾销税、临时课征反倾销税,以及回溯课征反倾销税一案,该产品多用于造船结构、压力容器、中高碳类钢板等,同样被认定为可合理怀疑损害我国产业的程度,也于今日对外公告即日起展开调查。

▲产品进口示意图。(图/记者徐文彬摄)

公告内容显示,中国大陆、韩国在我国进口镀锌钢品市占率分别为69.33%及4.93%,前者倾销差率为37.08%,后者的热浸镀锌倾销差率则高达64.02%,电镀锌也有38.62%;在碳钢钢板进口产品方面,巴西、中国大陆、印度、印尼、韩国及乌克兰市占率分别为6.17%、19.91%、13.32%、12.01%、28.22%、6.18%,倾销差率依序为61.94%、22.65%、27.62%、16.51%、51.12%及14.58%。

关务署副署长谢铃媛进一步解释,「倾销差率」计算方式是以该产品在「涉案国当地售价」减去「台湾进口价格」,最后除以CIF价格(进口价加上保险费运费),举例来说,若同样单位的产品在中国售价为100元,卖给台湾却只要50元,倾销差率将接近100%,此时,除原税率外,我国将对中国加课倾销差率。

谢铃媛透露,其实中钢已两度提出反倾销税,经济部调查结果皆认定「没对产业造成实质损害」,主要原因个别业者搜集市场资讯有一定难度,申请书中所试算倾销差率往往与官方版本不同,不过,由于「碳钢钢板」自2011年开始,进口比重逐年上升,因此最终结果也可能会发生变化;镀锌钢品则是首次有业者对上述涉案国提出反倾销申请。

值得一提的还有,相关产品在中国大陆售价的认定方式有别于一般国家,谢铃媛说,由于中国大陆被认定为非市场经济国家,因此不会承认当地售价,必须以涉案产品制造能力、经济结构相当的国家替代,初步考虑韩国及印度,「若其他业者有更好建议,也都欢迎提出。」两案初判结果最快于6月11日以前出炉,预计9月29日前可完成终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