没受立即迫害 陈菊称无庇护问题

监察院陈菊25日参加监院办理全国首创视讯陈情,并且与视讯中的陈情人热烈互动,针对苏伟硕医师向她声请人权保护一事她表示苏伟硕对人权会的陈情,就按照监察院陈情程序。(季志翔摄)

因发表莱剂人体有害言论而遭卫福部提告的苏伟硕,昨天在律师团的陪同下,赴监察院向国家人权委员会陈情,并向身兼人权会主委监察院长陈菊声请人权保护。陈菊被问到人权会是否会给予庇护时表示,「苏伟硕行动自如、发言自由,有受到什么立即的迫害?」人权会依照法令没有庇护的问题,尊重他到监察院的陈情,也会处理。

苏伟硕昨天在中华人权协会、前台南县苏焕智等陪同下向人权会陈情,指控食安法」第46之1修法,将刑法入法,让讨论食品安全的言论自由,可能被以危及国安入狱,此有违民主自由,盼人权会受理此案,进一步调查行政疏失。

陈菊昨天出席首场花莲县视讯陈情后受访表示,台湾是一个多元丰富不同声音的民主社会,苏伟硕对人权会的陈情,就按照监察院陈情的程序,每一个个案都一样的严谨去面对与处理。

媒体询问,人权会是否会给苏伟硕庇护,陈菊反问「什么庇护?」苏伟硕现在行动自如、发言自由,有受到什么立即的迫害,且人权会依照法令没有庇护的问题,尊重苏伟硕到监察院的陈情,也会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