苏伟硕控食品国安法 镇压异议

中华人权协会与其他民团组成律师团,25日陪同苏伟硕医师监察院门口,准备向「国家人权委员会主委陈菊声请人权保护,并且一起拉着写有「我们都是苏伟硕」的黑色毛巾表达诉求。(季志翔摄)

反莱猪医师苏伟硕遭卫福部告发,引发「查水表」疑虑,苏伟硕昨天在中华人权协会等民团陪同下,赴监察院向国家人权委员会陈情。苏伟硕痛批食安法46条之1是「食品国安法」,大家无法放心吃猪肉若连讨论有没有毒的自由都被剥夺,民主自由消失,更非人权国家,他绝不会让国家机器用「食品国安法」镇压真理企图得逞。

向陈菊声请人权保护

苏伟硕昨天由中华人权协会、前台南县苏焕智等陪同陈情,在「世界人权宣言」的看板前举行记者会人人手持「我们都是苏伟硕」的毛巾,向身兼人权会主委的监察院长陈菊声请人权保护。

担任义务律师的苏焕智说,政府开放莱猪在政策讨论期间,竟然用刑法追溯异议者,这是严重地对不同意见的追杀,开时代倒车;30年前他担任台权会长,当时的总干事就是陈菊,过去台权会对任何政治主张受迫害的人都是闻声救苦,主动关心协助,但现在的人权会却像神明一样,拜他也不会说明,被迫害、陈情抗议也没有回应,远不如30年前的台权会。

提政府不喜言论下场

苏伟硕说,当他接到警方问讯通知后,才知道有食安法46条之1,痛批该条文根本是「食品国安法」,只要对任何食品安全政策提出政府不喜欢的言论,政府都可以拿该法条对付你,国家应该采取无罪推定,为什么他必须带着证明莱猪对人体有害的资料说明?他不是不愿意,而是他已经在公听会上向卫福部长陈时中说明过。

苏伟硕批评,政府官员自己常常讲错话也没负责,而少数执政党立委依循民意弃权不表决行政命令,竟得说明不遵从党意理由,这个国家到底怎么了?

廖元豪认已成宪法案件

政大法律系教授廖元豪表示,苏伟硕就是不折不扣的宪法案件,苏伟硕的言论可从科学、政治上讨论,难道当年郑南榕是判刑后才自焚吗?就是因为「政府滥权移送」才造成悲剧。中华人权协会理事长高思博说,希望苏伟硕能成为指标性案件,也希望国家人权委员会是玩真的,开张这么久,借此案让大家看到它的功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