没水、没食物 还住得像垃圾堆 毛孩饲主被罚3000
竹崎乡一处农地饲养环境非常脏乱就像垃圾堆,且犬舍未完善遮蔽,导致犬只被雨淋。(嘉义县政府提供∕吕妍庭嘉义传真)
竹崎乡一处农地饲养环境非常脏乱就像垃圾堆,且犬舍未完善遮蔽,导致犬只被雨淋。(嘉义县政府提供∕吕妍庭嘉义传真)
竹崎乡一处农地饲养环境非常脏乱就像垃圾堆,且犬舍未完善遮蔽,导致犬只被雨淋。(嘉义县政府提供∕吕妍庭嘉义传真)
嘉义县家畜疾病防治所接获民众通报,指竹崎乡湾桥村某农地上有3只狗长期遭不当饲养,经派员前往稽查,发现饲养环境非常脏乱就像垃圾堆,且犬舍未完善遮蔽,导致犬只被雨淋,现场更看不到任何食物、饮水,令饲主限期改善未果,已依违反动物保护法开罚3000元。
家畜所指出,该案饲养环境脏乱,且没水、没食物,当时就马上要求饲主改善,但6次复查饲主仅将改善犬舍遮蔽状况,其余皆未改善,经访谈王姓饲主表示,先前约1个礼拜喂1次,现在平日皆有喂养,也有持续清洁环境,只是家畜所人员前往时刚好都无食物饮水,又因工作忙碌,所以一时无法积极改善。
家畜所认为,王姓饲主显未善尽饲主责任提供犬只妥善照顾,经家畜所多次要求限期改善亦未予积极改善,依据动保法第5条规定,饲主对于其管领的动物,应提供适当、干净且无害食物及24小时充足、干净饮水,另应提供安全、干净、通风及适量的遮蔽、照明与温度之生活环境,违者可依同法第30-1条规定开罚3000至1万5000元,所以已开罚同时列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