每小時平均15件家暴!遇到家暴怎麼辦?律師呂秋遠提10點自救守則
吕秋远律师在脸书粉丝团表示,对于家暴应采零容忍,不舒服就要逃,不是忍耐过了就好。 示意图/Freepik
以前听过这样的话:「我们要感谢伤害我们的人,因为他们的伤害,造就了我们的成长。」乍听之下,会觉得蛮有道理的,如果用文青一点的说法来说,也可以是「感谢那些对我投掷石头的人,如果不是你们,湖心就不会激起一圈又一圈的涟漪。」
我说,这都是毒鸡汤。基本上, 让我们成长的,都不是那些伤害或石头,而是我们自己好吗?「生得过麻油香,生不过四块板」,被霸凌或家暴,现在还能侃侃而谈的,要感谢的都只有自己,因为有更多没过的,就倒在路上了。
所以,我从来就不赞成任何人当妈祖婆。例如,只要可以「跟另一个人的不健康和平共处,那个人就是你的合适对象」这种鬼话,进一步甚至衍生「如果有一个人他总是对你家暴,你可以抵挡住他的家暴,那么那个人就是适合你的对象」这种奇怪的言论。
りしれ供さ小?
台湾的家暴事件,每年以高于13万件的数量发生在我们身边,每小时平均就有15件家庭暴力事件通报,到底有谁,可以抵挡另一个人的家暴,而且甘之如饴,成为这个人适合的对象?
所以,对于家暴,我们能做什么?
吕秋远律师的10项家暴自救提点
1.家暴零容忍,一点点家暴都不该有。举凡贬低对方、辱骂对方、肢体施暴、经济控制等等,都是家暴。不舒服就要逃,不是忍耐过了就好。
2.请不要对于身边的家暴案件视若无睹,媒体炒作以后再来义愤填膺。身边的家庭暴力事件很容易发现,例如朋友有不明伤痕、精神经常沮丧、被控制行动等等,这些都是留心就会知道的,请鼓励他提出保护令的声请。
3.家暴多数是渐进式的,会先以控制、辱骂、彰显自己的优越等方式,再进阶到肢体暴力等行为,他是恐怖情人,以后就会是恐怖老公、老婆,不要以为控制就是关心、辱骂就是情绪失控而已。他会一再失控,然后你一再原谅。
4.一日家暴,日日家暴的可能性就存在。对于家庭暴力不该容忍,你不是他的土地公、妈祖婆,他也不值得你牺牲自己的人生去救赎,请远离污染源,重拾新人生。
5.保护令声请很简便,只要检附证据到警察局就可以声请。如果情况严重,还可以透过检察官声请紧急保护令。证据部分,录音、line讯息、验伤单都可以,一旦声请以后,就可以获得基本保障。
6.所谓的保障,就是法院会要求对方不可以再骚扰被害人、为不法行为,甚至可以要求对方迁出住所,或者远离被害人一百公尺之类的。倘若对方再犯,就可以现行犯逮捕,处以违反保护令罪。
7.如果是肢体暴力,不要相信一时失控这种事。对方会动手打人,容忍就会养成习惯。没有什么「我可以接受家暴」、「他人很好,顶多骂我不会打我」、「他打我总比打小孩好」
8.即使没有经济能力,也不用委曲求全。社工会提供临时庇护所供居住,也会媒介工作,不要被对方有经济能力养家而忍气吞声。
9.即使对方没有对孩子施暴,只是对自己施暴,也不要因为「要有完整的家」而妥协,孩子目睹以后会心里受创,以后可能会成为另一个加害人,对他的新家庭施暴。
10.以爱为名的施暴最可怕,请不要相信这种东西叫做爱。爱不会以任何暴力与控制的形式存在。
别再感谢对你加害的人了,跟他共存,就是让自己毁灭。口口声声说爱你,实际上却是在害你的人,还想要和平共存,这是异想天开。他不健康,关你什么事?远离就好了,到底是要共存什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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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转载自《吕秋远FB粉丝团》,原文为:台湾的家暴事件,每年以高于13万件的数量发生在我们身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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