藐视法院判决 NCC难掩狼狈

(图/本报系资料照)

被NCC撤照的中天新闻台5月10日赢来最耀眼的胜利曙光。NCC与中天的官司共25件,NCC在行政裁罚连十败后,台北高等行政法院更撤销了NCC对中天新闻台不予换照的决议处分,认为NCC审查采用的评分基准违反规定,决策事实基础错误而资讯不完全,足以影响不予换照之结论,原处分因此违法,并要求NCC应依判决意旨做出适当之处分。

对此,NCC以新闻稿强硬反击,认为「NCC依法律上之职责,透过严谨之行政程序,本于独立机关之专业判断作成驳回中天新闻台申请换照之处分,于法并无违误」,甚至认为北高行的判决未能尊重独立机关的专业判断。

评分基准为什么重要?根据北高行合议庭指出,NCC的换照评分表共有三个版本,第一个版本在2016年启用,第二个版本在2018年2月修正,第三个版本则是2020年11月11日才通过,甚至未依法定程序发布。中天新闻台既然是2020年6月8日申请换照,照理说应用第二版本的评分表评分,而不是第三个,再加上两种版本的比重不同,很可能会产生不同的评分结果。NCC这种作法显然就是先射箭再画靶,目的就是要帮中天「量身打造」符合撤照标准的审查评分表,存心不让中天换照。

更可怕的是,NCC根本还没收到北高行的判决书,还没仔细看过判决理由,就公开表示,中天就算「重新计算后分数仍是不及格」。这种藐视法院判决的发言,更凸显了NCC不是「依法行政」,而是一贯以蛮横与理盲的傲慢在做事。

因为北高行撤销原处分的原因不只是评分基准违反规定,还加上「有决策事实基础错误而资讯不完全,足以影响不予换照之结论。」也就是说,除了评分表选用错误以外,可能还有其他足以影响撤照与否的决策事实错误,才导致错误的撤照决议。但NCC仅狭隘地将判决结果解读为审查表使用错误的单一问题,甚至再度未审先判中天第二次死刑,这种回应能服人吗?

NCC坚称主管机关有自主判断的余地,但独立机关不是无人能管的高大上单位。行政院作为上级单位可以管,立法院为民喉舌也可以管,而在五权分立原则下,监察院当然也可以管,更何况NCC主委陈耀祥都被列为渎职罪被告了。但陈耀祥不仅敢让在野党立委吃闭门羹,还敢对法院呛声,真令人好奇,这种「勇气」从何而来?

NCC的自主判断之说,其实是强词夺理,难以掩饰一再败诉的慌张与狼狈。NCC一再藐视法院的判决,坚持上诉,结果也只是不断被打脸,践踏自己作为独立机构的尊严罢了。(作者为国家政策研究基金会副研究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