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政部等14部门:2025年全面完成儿童福利机构优化提质和创新转型工作
人民网北京5月25日电 (宋子节)近日,民政部、应急管理部、中国残联等14个部门联合出台了《关于进一步推进儿童福利机构优化提质和创新转型高质量发展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
据民政部儿童福利司副司长、一级巡视员赵泳介绍,《意见》明确的改革主要目标是:到2025年,全面完成儿童福利机构优化提质和创新转型工作,儿童福利机构高质量发展态势不断巩固。“儿童福利机构资源配置更加优化,权责关系更加明晰,保障服务更加高效。省级和地市级民政部门设立的儿童福利机构全面实现优化提质,县级民政部门设立的儿童福利机构完成创新转型。”赵泳表示。
据了解,《意见》一方面要求将县级儿童福利机构养育的儿童移交到地市级以上儿童福利机构和少部分基础条件相对较好的县级儿童福利机构中集中养育。另一方面,《意见》还要求这些承担集中养育儿童职能的机构,按照高质量发展的要求,着力推进儿童养育、医疗、康复、教育、社会工作一体化发展。
在收留抚养儿童方面,《意见》规定儿童移交时原则上采取“户随人走”的方式,将儿童户籍一并转移至承担集中养育职能的儿童福利机构,但也明确规定如果迁移户口可能使儿童合法权益受损的,也可以不迁移户口。《意见》还鼓励有条件的儿童机构,在内部建造家庭式居所,选择符合条件的夫妻进行家庭式养育,为机构内儿童提供家庭式的温暖和关怀。
本次出台的《意见》,对儿童福利机构消防安全教育培训、火灾隐患排查整改、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编制及演练等工作作出了进一步规定。“儿童福利机构和各级民政部门要按照《意见》要求,坚持‘两个至上’,树牢安全理念,强化底线思维,坚持问题导向,扎实开展消防安全标准化管理,提高消防安全防范能力和应急处置能力。消防救援机构也将加强指导服务,将儿童福利机构纳入消防安全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加强有针对性的火灾隐患排查整治,切实维护机构内儿童的生命健康安全。”应急管理部消防局一级指挥长司戈指出。
“在医疗保障方面,《意见》要求对于查找不到父母或其他监护人的婴儿,自进入机构之日起,就核实身份和基本医保参保状态,对于未参保的,可突破居民医保集中参保缴费期限制,随参随缴,及时享受待遇,这就可以解决在过去被遗弃的病残孤儿在机构落户前,难以享受基本医保等问题。”赵泳表示。
除此之外,在康复保障方面,针对机构内残疾儿童多、康复需要迫切的情况,《意见》明确要求所有儿童福利机构都应当符合残疾儿童康复救助定点服务机构条件,这为机构今后的专业化发展明确了重要指标和方向。在教育权益保障方面,对于儿童福利机构内的儿童,《意见》明确要求教育部门就近就便安排在普惠性幼儿园或公办中小学就读。“推进儿童福利机构实现优化提质和创新转型,能够为病残孤儿提供更优质的保障,更好防范化解儿童福利领域的重大风险,为健康儿童和轻度残疾儿童提供更优质的成长成才环境。”民政部儿童福利司副司长李婉丽指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