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眾檢舉才查?馬祖龍蝦走私案 海巡署督導失靈遭監院糾正
111年9月至11月间,马祖传出龙虾走私案,有人未经向海关申报,自马祖私运活龙虾出口至中国大陆高达33航次。图/马祖海巡队提供
监委陈景峻今天说,民国111年9月到11月间,马祖地区发生大量活体龙虾走私案件,因海巡署督导失灵、行政效能不彰,跨机关走私会报联系会议流于形式,监察院通过纠正海洋委员会海巡署。
监察委员陈景峻、范巽绿、萧自佑透过新闻稿表示,111年9月到11月间,马祖地区发生大量活体龙虾走私案,涉案货船声称运送活龙虾到大坵,但依雷达航迹图显示,船舶未前往大坵,而是前往雷达盲区后旋即返港,并发现所载运的活龙虾都已不在。
监委指出,这次海巡署查缉私运龙虾出口共35案、重量超过58公吨,关务署基隆关裁罚新台币1亿432万余元,是马祖地区史上最高裁罚金额。
调查发现,111年9月发生马祖龙虾走私案,海巡署金马澎分署未能在第一时间取缔、搜证、移送,导致10、11月持续发生多起龙虾走私案件,民众检举后海巡机关才有积极作为,将涉案人员移送关务署基隆关裁罚。
监察院内政及族群委员会16日通过3位监委提案,就马祖地区龙虾走私案,海巡机关未能立即查缉不法,督导失灵,跨机关走私会报联系会议流于形式,无法提高行政效能,核有重大疏失,纠正海巡署。
监委指出,本案走私龙虾船为小货船,而小船经营由地方政府管理,马祖地区各商港到大坵、高登等岛屿的小船航线申请及审查情形付之阙如,连江县政府也未要求货船出港应提供载货清单供海巡机关检查,缺乏小货船营运管理机制。
另外,监委说,111年11月至112年1月间,马祖检疫站人员在南竿机场值勤时,发现总重11公吨以上的大量活鲍鱼,从马祖地区运送到台湾本岛,但连江县政府现勘后,查无养殖纪录及养殖成果,又查无近年境外输入活鲍鱼到马祖地区检疫案件申请纪录。
监委表示,连江县政府忽视类似案件对台湾的民生影响,以及潜在国防安全威胁,凸显行政管理松散导致违法情事发生,连江县政府应检讨改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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