名检刘承武咆哮社区住户影片外流 怒告违反个资法判决出炉
检察官刘承武涉管委会纠纷,自诉住户违反个资法。(本报资料照片)
具有高知名度的台北地检署检察官刘承武,遭爆料没有请假去开住户管理委员会,还在会议中咆哮住户,但事后刘提起自诉,指控许姓住户将资料提供给记者爆料,涉犯个人资料保护法等,台北地方法院认为,许目的在留存公共事务之讨论,判决许男无罪,刘不服提上诉,台湾高等法院判决驳回。
刘承武提告指控,2020年7月14日许姓社区住户在管委会会议上擅自录影,经他4度制止仍继续录影,而不法搜集取得该次管委会开会影像,又未经他同意,即将该录影影像加以节录、删除,连同他的职业等个人资料并同提供镜周刊记者。
刘说,记者引用这些影像作成报导,且许男提供之录影内容未加遮蔽他的影像,复经镜周刊制成网路新闻影像报导,而为不法处理及利用,足生损害于他,违反个人资料保护法等规定。
台北地院审理后认为,许公布刘的影音及其他个人资料给媒体记者,目的系为指出刘处理公共事务之妥适性而引起舆论重视,以保障该社区住户之权益,认系为增进公共利益所必要,实未为其他不当利用,在必要范围内利用该刘个人资料,没有违法。
台北地院指出,许男搜集、处理及利用刘的个人资料之行为,其目的在留存此公共事务之讨论过程,并促使媒体关注此事以增进其社区之公共利益,没有损害刘隐私及人格权的意图,判许男无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