名指挥家温以仁甄选落榜 怒向文化部求国赔遭驳
知名指挥家温以仁,多年前参加台湾国家国乐团指挥甄选未被录取,认为传艺中心工作人员伪造文书、发黑函,导致甄选失利,因此向文化部请求国赔,新北地院近期判决,驳回国赔诉讼。(蔡雯如摄)
曾被誉为「台版交响情人梦」中「千秋王子」的知名指挥家温以仁,多年前参加台湾国家国乐团指挥甄选未被录取,认为是由国立传统艺术中心工作人员伪造文书、发黑函,导致甄选失利,双方互告,而温以仁也向文化部请求国赔,不过新北地院近期认为他未尽举证责任,主张与法律构成要件不符,驳回国赔诉讼。
温以仁原是台湾国家国乐团首席客座指挥,2009年他申请报名传艺中心的台湾国乐团指挥甄选,进入复选后,因另名入选人弃权,只有他1人进入复选,获得「未录取」的通知。温以仁不服,多年来对传统艺术中心筹备处提告,并指控传艺中心汪姓行政管理师利用伪造会议纪录、开会通知单、委员名单等不法手段,使媒体不实报导,进而影响他的音乐生涯。
判决指出,温以仁认为传艺中心是文化部所属机构,文化部前部长郑丽君却未依法惩戒、拒绝调查时提供完整档案、未答复陈情,实属卸责,因此提出国赔。不过法院认为,温以仁提告对象都服务于传艺中心,不是文化部公务员,且诉讼案件相关费用补助审查机关都是传艺中心,非文化部,因此请求文化部国赔于法不合。
另外,温以仁多次提告,主张传艺中心人员有涉犯图利及贪污治罪条例等罪嫌已被士林地方检察署检察官谕知不起诉处分,另外涉犯伪造文书罪嫌,也被台北地方检察署检察官谕知不起诉处分,难认传艺中心人员执行职务公权力时有何图利、违反贪污治罪条例或伪造文书部分。法官认为,温以仁也未尽举证责任,难认部分陈述与事实相符,驳回国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