万圣节制服趴扮军警 恐遭法办
万圣节即将在月底到来,许多民众开始应景举办「制服趴」,如果打算打扮成警察、消防队员等,可能要再多留意一下,如果涉及冒用公务员徽章或官衔,可能有触法之嫌。
2010年时,北市警察临检西门町一家正在办制服趴的夜店,里面有7名员工穿着消防队员的制服开趴,其中3人有完整配件,连阶级、臂章等一应俱全,最后被送办。但今年5月也有一名女大生穿警察制服去夜店开趴,检方认为女学生没有穿出店外,不至于被误认,因此不予起诉。
2008年的台北跨年夜,有舞者穿着警察制服跳舞,但因性质属于表演的创意展现,仍视为宪法保障的言论自由、表现自由范畴。
警方指出,冒用制服、公务员徽章要看是否容易被误认而定,不一定会触法被罚款,主要是看检方认定是否有犯罪意图。
国防部认为,完整的国军制服至少要包括军种、姓名、阶级、服役单位等,另还需配有国徽的军帽才算完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