受害女制作笔录疑遭警恐吓 台南警澄清依法办理

台南市一名女子神棍骗财骗色,向警方报案不仅制作笔录时间冗长,还感觉员警恐吓,受理单位也做出澄清。(庄曜聪摄)

台南市一名女子在5月间向警方报案,指称遭到自称法师胡姓男子骗财又性侵,没想到制作笔录时警方处理态度冷淡,还感觉遭员警恐吓,过程前后甚至长达10小时,加上事件未因此落幕,让她身心备受煎熬,无奈只好诉诸媒体,对于相关的指控,受理的麻豆分局回应,一切都依标准程序办理,而对于相关的案件,也会持续加强员警教育,避免造成民众困扰及不满。

麻豆警分局指出,报案人质疑笔录过程长达10小时,女警还用私人手机录影,问到关于胡男问题时还会中断录影,指认加害人照片时还恐吓有诬告嫌疑、拒绝同行友人作证等,皆和事实有所出入。

警方表示,5月21日受理妨害性自主、恐吓相关报案后,根据流程要带报案人到现场查察,并前往医院验伤,再说明案情及制作笔录,扣除中午用餐合计侦讯时间2小时42分,且全程以分局配发器材录影,且处理的曾女并不认识胡男,也未出言恫吓报案人,同行友人在流程开始后就离去,没有陪同作证的要求。

警方提到,5月21日受理报案后,依规定开立报案三联单,5月23日就通知胡男到场制作笔录,6月3日调查完备后依妨害性自主、恐吓罪嫌函送台南地检署侦办,时间上并无拖延。

至于媒体报导麻豆分局督察组已就该案进行调查,且确认女警确有处理不当行为,将进行惩处,经求证督察组后,迄今未接获陈情及检举,因此并未启动调查。

麻豆警分局分局长洪顶力表示,相关案件通常欠缺直接证据被害人指证笔录特别重要,在处理案件流程上必须更谨慎细腻,因此造成报案人不耐或二度伤害,未来将加强教育,员警应本着同理心详加解释,避免争端,对于媒体求证也会坦然面对,绝不护短。